藝術真的很難懂嗎?真的很難懂,可能連攪藝術的人也不懂。不知多少藝術品,被人誤解了藝術家的創作原意。上網查一查藝術的定義,《維基百科》內有這一條解釋,「『藝術」指憑藉技巧、意願、想像力、經驗等綜合人為因素的融合與平衡,以創作隱含美學的器物、環境、影像、動作或聲音的表達模式。」
最近在西九文化區M+博物館內展出一幅艾未未的攝影作品,相中人以中指指向北京天安門廣場。如果以藝術的廣泛定義去評論這幅照片,也都可以説是藝術。但細心一想,那有什麽不是藝術?看見這幅照片,想起艾未未,興之所至,隨手拿出手機,對着M+博物館倒轉拍張照,再左右掉轉,然後以負片登出,以反現在低俗味度主義的精神,以一反再反三反去表逹對M+博物館的藝術定義専權的不滿,可能比艾的照片更具藝術感,更具精神文明的價值。起碼拍照的藝術家在照片內所表達的感情,一定比艾未未豐富,真實而且有感染力。相信M+博物館和藝發局視覺藝術小組基於他們對藝術的理解,應該會將這幅三反照片收入館內,詳加解釋,感染力和爭議性應該比艾的照片更強。不過現實是這個作品沒有反對政權,所以應該不會被M+看中。
藝術感有多方面的觀點與角度,但總要有個標準和限制,否則散播仇恨,殺人放火,虐待詆譭侮辱,以及犯法破壞都可以成為藝術。標準起碼是守法,以精湛技巧,將藝術品的美與作者的情完全呈現出來,才算得上是藝術品。當然藝術品亦有高低優劣之分,這就可以在精湛的技術和能力上分辨出來。若這樣解釋又可能引起紛爭,看立法會議員容海恩評艾未末的照片是「動作低俗」時,立即引來藝發局視覺藝術小組主席陳錦成說容海恩可能見識少,是不太認識文化藝術的人。我不認為容議員不懂藝術,她對音樂的認識一定比很多人豐富。可是又會有人說音樂不同於攝影,就算懂懾影也未必識得以我的藝術角度去欣賞別人這幅照片,因為你看的未必感受出我的情感。
究竟香港有什麽真正懂藝術的人呢?當然有很多,不過是真是假,郤很難判斷得了,但就該項藝術品類別的技術,應該是可以從基本技巧去評定藝術品的優劣。至於藝術家在藝術品內所表逹的情感境界,真的見仁見智了。就算有評審小組去評斷作品,也未必了解作者的真正情感,能準確評定作品的藝術性。所以每一個人看展品後產生的感覺,都應該被尊重,除非你的展品不公開展覽。
艾未未這幅照片是不是很好的藝術品,從攝影技巧上我無資格評論,但展品以粗鄙行為,侮辱性方式表逹不滿是可以肯定的。這幅照片是侮辱國家政權,就算是有其他相片以相同表達方式,對着美國白宮和伯恩聯邦議會大廈,也不能掩飾作者以侮辱方式去宣泄仇恨和不滿。如此低劣的境界,甚至談不上境界的低劣作品,應該不值得收藏展覽。那為何香港M+博物館要展覽這張照片呢?要向香港市民傳遞出什麽訊息呢?如果評審委員會早知道這幅照片的原意,是侮辱國家政權,那評審委員會和選購委員會為什麼接納和重金購買這幅照片呢?問題不在照片是不是藝術,問題便成了為什麼要購買這幅照片了。就算不懂藝術,連文盲也看出照片的侮辱性,可能評審委員會的藝術專家們有更深層次的看法吧!
文 : 陳祖光
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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