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並支持特區政府盡快完成《基本法》第23條本地立法的憲制責任 文:黃國恩

依照《基本法》第23條的規定,本應在回歸後應盡快立法保障國家安全,這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遺憾的是因反中亂港分子、西方反華勢力的阻撓,加上普通市民的不理解,最終延遲了20多年仍未完成立法,國家安全出現巨大漏洞,導致發生2019年西方反華勢力背後操弄、結合香港政棍走狗明目張膽執行的顏色革命,黑色暴力席捲香港,重創香港經濟、人心惶惶。香港人才猛然醒覺,沒有安全穩定的香港,就沒有人權自由、就沒有安居樂業! 這是十分顯淺的道理。

香港雖然已有港區國安法,有效遏制了2019年的黑暴,但港區國安法尚未覆蓋所有國家安全隱患,維護國家安全仍有漏洞,《基本法》23條立法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特區必須完成,以補國安法的「短板」。未有23條立法,國安風險依然天天存在,所以必須盡快立法堵塞國家安全漏洞,以保香港特區及國家的安全。

李家超(中)早前介紹諮詢文件。
李家超(中)早前介紹諮詢文件。

行政長官李家超在1月30日宣佈開展《基本法》第23條立法公眾諮詢,相信這是大部分香港人的期盼,本人是表示歡迎及支持。

特區政府這一個月的諮詢時間其實十分足夠,因為23條立法已經整整討論了20多年,國家安全的方方面面相信都有觸及,最重要是大家要明白國家安全與人權自由應該取得平衡,特區政府應做好諮詢解說工作,讓市民及商界更了解立法內容,理順條例,確保能保障國家安全之餘,亦能保障他們的權利不會受損,以釋除市民的疑慮,讓普通市民特別是商界放心,讓香港可以輕身上路,專心發展經濟,配合國家經濟政策,協助祖國的偉大復興。

文:黃國恩

執業律師
民建聯常委
香港中律協創會副會長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雲南省政協委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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