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港區國安法》第65條
如何確保釋法的溯及力與凌駕性? 文:陳凱文
此一做法的好處,是透過釐清《港區國安法》第65條關於人大釋法的條款,確保早前的釋法依舊具追溯力和凌駕性,同時人大釋法可靠現有的法律條文完成,毋須增修法律,這便可以繞過修訂《立法法》…
非必要不釋法? 文:陳凱文
另一方面,伯達兄認為「非必要不釋法」,以免引發影響香港普通法制度的觀感,背後的邏輯仍是認同《基本法》第8條保留了香港的普通法制度,普通法制度又習慣性地把釋法權撥歸司法機關,因而認為…
國安法法定最低刑會被「閹割」嗎? 文:陳凱文
況且,整單上訴案的根本問題,是《港區國安法》第65條只有把釋法權授予全國人大常委會,隻字沒提過香港法院,根據公權力「法無授權即禁止」原則,香港法院根本沒權擅自釋法。香港法院假如在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