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新聞自由

揚正祛邪:特區政府如何以法律之劍重整香港記者協會 文:沈豪傑

爲了堵塞以往長期存在的漏洞和完善對記者和相關從業者的監管以捍衛真正的新聞自由,特區政府應積極考慮和籌劃如何從制度上解決問題。當局應該對涉嫌違反《職工會條例》的職工會組織依法追究其責…

林定國:23條立法沒限制新聞自由 包括批評政府

林定國指出,不久前的首個《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立法完成後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主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發表重要講話,主題圍繞一個「變」字,叮囑香港人必須…

【以正視聽】(1)《國安條例 》生效之灼見 前《南華早報》總編輯王向偉:新聞自由有法可依 傳媒毋須自己嚇自己

他以自己至今仍然在《南華早報》寫的專欄為例:「我在專欄裏很多時都是批評中央政府的一些政策,有時也觸及一些敏感話題。我認為23條(立法)以後,我還可以去做。第一,我寫的東西不涉及國家…

【23條立法】林定國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對人權及新聞自由有充份保障

林定國在一個電台節目上表示,從法律角度看,23條立法之所以要「早一日,得一日」,是由於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工具箱並不齊全,這正是2019年所面對的問題,所以香港必須作出完善,才能應對…

卡梅倫、佩洛西干預23條立法言論違背事實 文:文 武

卡梅倫、佩洛西等外國政客無權干預立法,又不了解香港社會的情況,他們就23條立法發表的相關言論,無理無據,是粗暴干預香港事務,當受譴責。 卡梅倫的聲明中指出,23條的建議方案未有履行…

記協有關23條立法意見書誤導公眾,極為錯誤 文:文 武

記協不具有代表性,但卻一直在從事有損新聞業界和記者權益的行為,損害新聞界的聲譽,誤導公眾,這一問題值得政府有關當局及社會公眾注意。俗語說,一粒老鼠屎搞壞一煲粥,新聞業界有必要考慮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