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雙重效忠

檢討公務員國籍要求涉及修訂基本法? 文:文 武

基本法對公務員的國籍並非完全沒有要求。基本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香港特區政府可任用原香港公務人員中的或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居民身份證的英籍和其他外籍人士擔任政府部門的各級公務人員。…

應限制主要公職不能持有BNO身份 文:陳凱文

上篇文章提到,《基本法》雖然規定特首、行政會議成員、主要官員、獲本地法例豁免國籍限制以外的立法會議員,終審法院及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均須由「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

應處理公職人員的雙重國籍問題 文:陳凱文

上篇文章提到,全國人大既可以透過修法、釋法或「決定」的方式,述明港人移民一段時間後,其香港永久居民身份便會自動喪失,降格為普通的「香港居民」。然而,雙重國籍對於香港的實際影響,應當…

可以釋法褫奪移民港人永居權 文:陳凱文

上篇文章提到,如要針對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港人,不如索性繞過對方有否雙重國籍,然後由港府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第24條,述明任何觸犯《港區國安法》而被定罪,或於境外被通緝後…

國安法豈容英國法官說三道四? 文 : 朱家健

國家安全法生效後,牛鬼蛇神陸續現形,有議員抹黑國安法,有小政客甚至出走香港作「國際游說」,另有國家的官員裝腔作勢的以制裁或取消相互引渡作威脅,最近更有身兼香港特區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