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基本法》第158條

解釋國安法第62及65條的必要性 文:陳凱文

是故,全國人大常委會實在有必要解釋《港區國安法》第62條和第65條,既可釐清人大釋法的溯及力和凌駕性,同時亦可述明香港法院遇有需要釋法,或者是判別某條本地法例有否跟國安法條文抵觸的…

人大釋法不可怕 有錯不改才嚇人 文:黃宇翰

司法體制跟不上變化,便需要與時並進作出改革;法律條文未能適應社會的需要時,更新內容細節也是不可避免。別有用心的人請不要企圖「鑽空子」咬文嚼字去挑戰立法原意及目的,《基本法》除了第1…

非必要不釋法? 文:陳凱文

另一方面,伯達兄認為「非必要不釋法」,以免引發影響香港普通法制度的觀感,背後的邏輯仍是認同《基本法》第8條保留了香港的普通法制度,普通法制度又習慣性地把釋法權撥歸司法機關,因而認為…

特首選舉若須押後,該怎麼辦? 文:陳凱文

特首選舉提名期將於周日(2月20日)展開,但是所謂第五波疫情已日趨嚴峻。在此情況之下,特首選舉應否維持於3月27日投票,還是選擇押後,便成了輿論關注的焦點。有媒體宣稱建制圈子近日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