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社團條例》
未有為612基金註冊社團 吳靄儀、何韻詩等6人罪成 罰款2千5至4000
裁判官表示,各被告為基金幹事,基金觸及公眾,宗旨帶有政治目的,並不屬獲豁免註冊的慈善信託,故裁定罪成。 傳票控罪指,被告陳日君、吳靄儀、許寶強、何秀蘭、何韻詩、施城威於2019年7…
香港應立法禁止匿名政治捐獻 文:陳凱文
隨着國際和地緣政治環境在近年來變得複雜,加上中央制定並在港實施的《港區國安法》,只訂明了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以及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罰則,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
民陣怎能獨善其身
警方早前向「民陣」發信,指其涉嫌違反《社團條例》的規定,要求在限期內書面提供6項資料。包括未再申請社團註冊的原因、「民陣」是否屬於《社團條例》附表中所列的人、「民陣」社交專頁是否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