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保釋條件
周庭棄保潛逃無法得到真自由 文:文 武
周庭在國安法頒布實施之後,涉嫌觸犯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理應配合警方調查,依法接受法庭的審訊,為自己的行為負上責任。然而,周庭在保釋候查期間,卻違背向警方作出的承諾,更公…
【國安法】內地法學專家指《國安法》42條規定保釋門檻高 原則上不准保釋
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院長熊秋紅教授接受本港媒體訪問時指出,《港區國安法》第42條的立法原因,主要是基於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特殊性。她指,危害國家安全並非常見罪行,香港以往的…
許智峯走了:法官批准保釋有犯錯嗎? 文 : 沈豪傑
過去已多次談論過法庭處理保釋時應考慮的因素。當中,被告人的潛逃風險是首要的考慮,其次便是保釋外出後繼續犯案的風險。 根據傳媒報道,在許智峯一案中,區域法院首席法官高勁修以許智峯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