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香港律政司入稟高等法院,就一首「港獨」歌曲申請禁制令及臨時禁制令,禁止四項與鼓吹該歌曲有關的非法行爲。由於案件進入司法程序,筆者僅從社會及政治的角度,分析歌曲背後的含義,及對打造良好政治及社會環境所帶來的影響。
在「國安法」實施下,社會治安日趨穩定。但是,「國安法」只是從法律框架上給予執法部門在打擊「港獨思潮」上的一把利器,至於市民對國安意識、憲制秩序的認識仍有待加强,雖然目前社會上已有相關教育及推廣,但不能一蹴而就,仍需長期的教育工作。現在,表面上看,社會整體似乎很平靜,實則暗流湧動。這也是爲何中聯辦主任鄭雁雄在四月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上要再次警醒各界反思過去的動亂場景。目前在一些比較敏感的日子或場合,都仍有一小撮頑固分子在藉機生事,其實背後都是被一些政治投機份子,利用噱頭及輿論進行煽動,以榨取那剩餘的一點政治資本。相信大部分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但受煽動起鬨的民衆,則恐淪爲「人血饅頭」,結果害人害己。
禁制令不會與言論自由造成衝突
回到本次遭入稟禁制令的「港獨」歌曲,筆者特別留意到歌曲其中的一些歌詞,包括了不少港獨人士常常挂在口邊的「光復」、「革命」等字眼,什麽叫「光復」?什麽又叫「革命」?根據詞典解釋,「光復」意指「恢復」,結合情景可以理解爲「恢復原有的領土、統治或事業」。香港早已回歸了祖國二十多年,再用「光復」就是顛覆之意,這絕不是一種情緒的渲染,更不是嘩衆取寵,骨子裏就是要鼓動市民投入到反政府、反中央的「運動」中去。就是想對好不容易才回復的社會秩序繼續造成實質性的危害。這也正正是律政司爲何要及時出手主要原因,透過控制相關表述對社會造成的負面影響,防止歪風死灰復燃,政治倫理上合情合理。
民主派要勇於求變 開闢新路
筆者很久以前曾經在某報章專欄投稿時就指出過,民主黨若要尋求更大的政治空間,就要積極尋求與選委們的合作,擴大共識,實現對民主黨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其實論目前整個民主派,亦是同樣道理:在過去幾年的經歷中,民主派的各種偏激表現,把自身的政治空間擠壓到無法生存下去。目前立法會編制上有90名立法會議員,但只有一位是屬於民主派的議員。其實社會需要不同聲音,尤其是在監督政府施政,及實幹有爲地位市民服務的民生工作上,更加不必分你我;但當涉及到國家安全這一社會穩定的根基,每一個人,不管是立法會議員、政治組織成員、抑或普通市民,都有責任清楚認識到國家安全的重要性。尤其是立法會議員、政治組織成員,更應該起帶頭作用。
筆者并不認爲特區政府或國家不允許有民主派或反對聲音的存在,相反,政府非常積極的在民間收納地區及不同界別持份者,目的就是爲了要充分聆聽各界的聲音。這些也可以是民主派的成員,但在民主派能勇敢的站出來反對港獨之前,從國家安全的角度設想,民主派實在沒有獲得更大政治參與度的可能,因爲信任仍未建立。其實,民主派何不視此為契機,旗幟鮮明地和這類「港獨」歌曲進行切割,以「刮骨療毒」之勢,將過去思想的毒瘤一一切除、重新開始。若不然,民主派在香港的未來只能是日落西山,公民黨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
文:劉國熙
香港優才及專才協會理事,香港青年協進會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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