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異性伴侶開打福利爭奪戰 文:吳桐山

在台灣通過同性婚姻法案之後,筆者5月21日在媒體刊文「打破傳統婚姻打不破利益分配制度」,當中提及:「這個問題很深刻,是因為這涉及了最根本的問題——利益分配。」吳桐山一兩年前已經在媒體撰文提過:同性平權最根本的問題還是爭福利。我也多次以公屋政策為例,說明一旦同性伴侶可以家庭身份申請公屋,其影響是非常巨大的。

過往,社會上的異性戀者,或說傳統家庭吧,這些人在談論同性伴侶爭取平權的時候,有人表示尊重、有人嗤之以鼻,但似乎都不警覺,同性平權對現時的社會利益分配格局會構成很大的潛在衝擊。直至日前,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鎮罡,不滿公務員事務局拒讓其夫享有公務員配偶福利,終審法院裁定梁鎮罡勝訟之後,媒體終於警醒這個問題。事實上,現在一共有五宗司法覆核申請涉及爭取同性伴侶權益及合法婚姻,其中一宗男同志挑戰房署「家庭名義」申請公屋案,則將於9月底開審。

先說一些背景資料,房委會公布最新公屋輪候數字,截至今年3月底,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仍然維持自去年9月的5.5年歷史高位。在25.46萬宗公屋申請裡面,約有14.63萬宗一般公屋申請,非長者一人申請個案約10.83萬。也就是說,其實當中42.5%的申請個案都是非長者一人申請。現時家庭申請與非長者一人申請是兩條隊,後者要排一條所謂「計分制」的隊,輪候時間大約是30年。30年,18歲開始申請,到手都已經48歲,期間你還要一直符合房屋署那個極其嚴苛的入息和資產限額,十級難度。

但如果同性伴侶都視作家庭,那麼這些單身申請者,能否說自己是同性伴侶,然後以家庭身份輪候呢?或許有人會說:不會吧!如果是異性戀者,誰會為了住公屋標籤自己是Gay佬?我倒覺得未必。今天香港的居住困難是全球第一,每個月給一兩萬租金不是很過癮。事實上很多年輕單身人士,本來就已經是共居關係,也有不少人是丁克一族,沒打算結婚生子。吳桐山早年單身的時候,也曾經與同性朋友一起租屋住,每個月為業主打工,根本不知道有沒有未來。如果你告訴我:其實你可以與同住的同性朋友去台灣拿張結婚證,然後以同性伴侶身份申請公屋,5.5年後就可以上樓。老實說,我很可能會考慮。雖然我與同住的同性朋友不是同性戀關係,但去台灣拿張結婚證,成本有多高呢?一點也不高,就當旅遊。我兩人回來之後只要低調不張揚,誰知道我們的性取向。如果將來有女朋友要結婚,再辦理離婚手續也不是很難的事。

假搞Gay上樓不是不可能

過去十年無論是內地還是香港,居住壓力都以倍數上升。內地實施限購政策之後,不少人為了套房可以假結婚、假離婚;香港會不會有人為了上樓假搞Gay?我相信絕對有。有多少比例的人願意我不知道,但只要樓價越高、租金越高,願意的人就越多。甚至為了層樓放棄婚姻,或者婚後分居都可以,這種情況現在就大有人在。10.83萬非長者一人申請個案,如果有一定比例選擇假搞Gay上樓,加入14.63萬那條一般公屋申請的隊一起排隊,恐怕首次上樓的輪候時間不再是5.5年了。同時要提醒大家,根據統計處2016年發表調查,有5成劏房戶沒有申請公屋,超過10萬人。這些沒有條件的人,會否因為有了假搞Gay上樓這個方法後而變得「有條件」?首次上樓輪候時間會否超過10年?我不知道。

假搞Gay和假結婚的道理一樣,只要你去婚姻登記的時候宣誓「Yes,I Do!」誰知道是真情還是假意?只有當事人自己知道。

總括而言,大家千萬不要誤會,同性平權這件事,不僅僅是性取向的問題,背後有複雜的社會資源分配。當異性婚姻的傳統家庭,發現同性平權之後,有可能引來更多人搶資源,他們還坐得住嗎?

兵來將擋,如果法庭支持同性伴侶在社會福利上平權,而政府又想維護傳統家庭的利益,起碼要維護傳統家庭的居住條件,讓他們可以安穩地繁殖下一代。拆招的方法很簡單:將現在的兩條隊的條件修改為「有子女家庭」與「無子女家庭」,「有子女家庭」可以快上樓,「無子女家庭」就要計分制。這樣做的理由也十分充分,養育下一代是需要更大、更安穩的居住空間,政府在福利分配上向小朋友傾斜,不能說這是歧視同性伴侶吧。那麼下一個戰場,同性伴侶就要爭取收養兒童的權利。

吳桐山相信,這種同性伴侶與異性伴侶的社會福利爭奪戰,會貫穿整個21世紀。直到有一日,技術進步實現了同性也可以繁殖,那麼人類將進入一個完全打破性別的新紀元。關鍵還在於技術進步。

文:吳桐山

學研社成員,穿梭港深兩地的資深傳媒人、時事評論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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