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遲垃圾徵費的教訓與觀察 文:劉 信

在近乎一致的斥責聲下,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最終宣布,垃圾徵費將於推遲至8月1日才正式開始。今次延後,固然是政府聆聽民間意見後的讓步,同時也是久違的政府政策推行失敗,如何從今次失敗中檢討,在未來達致政通人和,才是環境及生態局以至整個政府應該汲取的教訓。

自筆者執筆以來,一直強調李家超政府在公關、解說、回應大眾訴求的速度上,是歷屆政府最強。對比過往對於大量民間指控或訴求均被動回應,李家超領導的特區政府卻反其道之而主動出擊,而且效果良好。然而,在垃圾徵費一事上,環保署的解說能力凸顯還是有一定進步空間。

主要原因當然在於,首長級官員出席訪問進行解說時準備不足,導致大量「難以接受」的句子被媒體採用成為宣傳重點。

在這一點上,相信讀者們腦海中立即會有幾句句子浮現出來,例如環保署署長徐浩光的「如果你想不清楚,幾時都是不清楚」、環保署助理署長胡勁欣就地拖棍所言「你可以鋸開佢兩嚿入指定袋,我諗香港人都好聰明,邊個平用邊啲方法,一個地拖棍貼11蚊又真係似乎貴咗啲。」、謝展寰被媒體放大的不是包底僅屬執手尾。

單看上述句子,政府在執行垃圾徵費時的解說,直接受災難級形容也不為過,而這類災難級的句子,會直接吸引市民的焦點,直接放心政策的不足及市民的不滿。而有心人特意放大這類句子,亦令政府政策難以施行。

每當細看這類「爆炸性」的句子時,都會發現與政府原意相距甚遠。舉例說,「包底及執手尾」之說,謝展寰當初意指若管理公司協助屋苑「包底」,在其角度而言,即管理公司用大袋裝起所有垃圾,而住戶無須額外就垃圾徵費。僅是當大部分住戶都在進行垃圾徵費時,但當中有違法的漏網之魚,或意外爛掉的垃圾袋時,管理公司才需要「執手尾」。

即使是最爆炸性的地拖板言論,胡勁欣所言也是反映現實。若當初胡所言點到即止,只表示垃圾溢出垃圾袋也屬違法,故地拖板只能歸類為大型垃圾,需要購買11元的額外標籤。即使不說後續的鋸開地拖棍,香港人都會用盡一切方法,將地拖棍「分開」至符合垃圾袋的尺寸。

局長、署長們日理萬機,特別在大型政策展開前夕,需要面對大量公開訪問,政府背後的新聞官及公關部門,是否有需要想像所有潛在會遇上的問題呢?如果政府內部已經有相關行動,即有關人士的工作遠不合格,直接導致垃圾徵費的延後。如果沒有相關行動,就難怪香港政府為什麼經常會遇上公關危機了。

不過,有關垃圾徵費的解說,政府實在需要更加把勁,筆者在進行資料搜集時,發現有立法會議員曾向媒體進行解說,然而當中解說與局長們的說法又有出入,特別在於溢出垃圾袋之垃圾的處理時。若然連立法會議員的理解與政府亦有不同,那麼其解說行動的效果實在難以想像。

文:劉 信

媒體工作者,學研社成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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