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只押後不擱置,不利管治 文:陳凱文

執筆一刻,港府已把原定於4月1日實施的垃圾徵費政策,押後至8月1日。從現行的政制角度來看,港府若真是在徵費計劃實施上「企硬」的話,照道理應該再無阻力。畢竟,徵費的法律修訂早在21年已經通過,所謂建制派又口口聲聲的說,立選和區選改制之後,香港已落實「愛國者治港」。如此一來,港府在臨門一腳是突然喊停垃圾徵費,難道純粹是因為各路人馬在媒體和網絡上發功嗎?

似乎未必,從現時的政治體制來看,煞停的唯一合理解釋,是徵費觸動到食利階級的奶酪。這裡所說的奶酪,自然不會是徵費讓對方企業帶來的額外開支,因為計劃是採用累退制徵費,意味着身家越豐厚的自然人和法人,便越感覺不到徵費帶來了額外的財政負擔,但對於草根來說則不一樣,他們確實會像港府的環保官員所設想一樣,會被打擊消費意慾,間接影響到客路以草根為主的零售店舖,加上部分零售商已因北上熱潮而影響到生意,食利者自然害怕可能的店舖倒閉潮而令減少了租金收入。

正因如此,反對派會利用垃圾徵費煽惑「軟對抗」一說,固然是有此可能,但所謂「軟對抗」有兩大特徵:一是對方不會以蓄意違法的方式直接挑戰現行建制,意味着政府無從執法;二是對方不會再像過去一樣,炒作「爭取普選」或「反對國安法」此類高度政治化的議題,而是利用具爭議性的民生議題,藉此借題發揮,甚至是散播徵費背後可能存在利益輸送的陰謀論,從而激起市民的反政府情緒。

由於垃圾徵費如本欄在另一媒體的撰文所言,已令社會上所有階級感到切身利益受損,在此情況之下,即使明知有人乘機搞「軟對抗」,原有的建制支持者亦可能樂見其成,甚至甘願地被對方當槍使。畢竟,香港「藍絲」的所謂親建制,主因很可能是源於現行建制能維護到他們的切身利益,當對方的切身利益受損之時,在「斷人錢財如殺人父母」的社會價值觀影響下,其反彈甚至有可能比反對派支持者激烈。

由是觀之,在食利階級被授予眾多權力和影響力的現行建制之下,當垃圾徵費有可能觸動到對方的奶酪時,被押後實屬意料中事。當然,雖說計劃可能是因「小我」的山頭利益而暫緩,但我們不能否認的是,徵費的打擊面實在太大,所以從管治的角度而言,「企硬」推行亦未見得是好事。讓人感到憂慮的是,港府既然已選擇讓步,為何只選擇暫緩而不直接擱置,這不是留有一條尾巴,好讓人家有藉口繼續搞軟對抗乎?

須知道,既然垃圾徵費對草根而言,是削減福利還要額外頭箭,至於中小企和地主階級,則擔心會間接影響生意和店舖租值,政府暫緩徵費後不論做再多解說,奶酪被動的一方都不可能支持徵費,而計劃暫緩如同給予別有用心之人更多時間,好讓他們利用垃圾徵費問題攻擊政府。與此同時,現屆政府又決定今年內完成廿三條立法,勢必惹來未離港的反對派支持者不滿,只是對方未必敢明言,而是繼續選擇在垃圾徵費上做文章。

在此情況之下,由於政府並非只要求市民繳交垃圾處理費,不按計劃棄置垃圾還要繳交罰款,意味着計劃實施後必會有人巡查和執法,即有機會在執法過程遇上反抗。相比廿三條和《國安法》,市民更易因違規丟棄垃圾而被罰,跟執法者之間發生衝突的機會更大,若有衝突而被別有用心之人加以炒作,不排除會成為引發騷亂的導火索,加上徵費本來的打擊面太廣,致使徵費引發衝突繼而觸發騷亂的話,亦未必容易爭取到所謂藍絲的支持。

不要忘記,港英時代發生的1966年九龍騷動,起因便是由天星小輪加價港幣5仙引起,而香港當時未有海底隧道,有人為此發起絕食後被捕,最終觸發騷亂。換言之,事涉民生特別是涉及全民徵費的政策,即使做再多的游說或解說工作,都難以真正爭取到支持,而且極易被人作「軟對抗」之用,亦有更多觸發衝突甚至騷動的場景。另一方面,若徵費押後至八月實施之時,港府尚未完成廿三條立法的話,有關當局更要考慮,徵費的實施會否讓立法工作出岔子。

文:陳凱文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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