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持「雙重標準」 任意抹黑「23條立法」 文:丁煌

香港《基本法》第23條本地立法已經拖延了將近30年,3月19日,89名立法會議員一致通過了《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條例》),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質需要與同樣重要的保障人權之間取得了良好的平衡,《條例》是一部能夠經得起時間考驗的寶典。

只要能夠開好局,過程就越來越好。2021年9月,「黑暴」騷亂的爆發、「外交部」發表的《實況報導:美國干預香港事務,支援反華、破壞穩定勢力(註1) 》都清晰提醒香港特區居民,本港所面臨的國家安全風險是真實存在的。除了在諮詢期間收到公眾對《條例》的大力支持意見之外,特區政府在定立《條例》過程中也收到不同的異見,比起2003年發生的反立法運動,這次反對派的態度較為溫和。西方針對《條例》的持續性抹黑具一定程度的破壞性,但沒有達到幾年前《香港國安法》頒布時那樣的瘋狂。

這次立法的過程並不是一帆風順。美國及其盟國又一次利用《條例》來詆毀香港特區的穩定,希望打擊香港特區的國際聲譽。美國國務院首席副發言人巴特爾(Vedant Patel)聲稱,《條例》「有可能加速封鎖[香港]這個曾經是開放型的社會」。又來,儘管英國已實施了至少14項與國家安全相關的法律,英國外交大臣卡梅倫(David Cameron)還是假惺惺的辯稱,《條例》將「損害香港人的權利和自由」。

在眾多相關法律中,英國於去年12月通過的「國家安全法2023」,對新聞調查界施加許多不合理的限制,引發英國民眾的不滿情緒。英國的「國家安全法2023」因未能提供「英國的安全或利益」 的法律定義而受到批評。對此,英國政府回應表示,具體化、行為化「英國的安全或利益」 的法律定義可能會為敵對勢力提供規避法律的漏洞。英國政客們彷彿丟失了記憶,當他們批評《條例》的一些關鍵法律術語被「廣泛」定義時,他們忘記了自己國家的政府在同一個議題作出的雄辯。

「香港律師會」認為,《條例》的執行能在維護國家安全與維護基本人權之間取得適當的平衡(註2)。香港特區受到《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法治基本原則的保障,這些保障措施不僅載於《基本法》第三章,亦被納入《香港國安法》。正如江樂士資深大律師正確指出,與香港特區的《條例》不同,英國《國家安全法2023》缺乏對人權保障的規定(註3)。

《條例》中的「外部干預」規定早前引起批評人士的廣泛關注。但大家注意,《條例》規定的「外來干涉」遠比新加坡的相關法律寬鬆得多。《條例》中的「外部干預」指的是任何人與外力合作,使用不正當手段產生干擾效果。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先生早前提起新加坡政府今年2月引用《防止外來干預法令》,將新加坡籍港商陳文平列為「具政治影響力者」,要求他每年向內政部披露收到的政治捐獻及涉外關係。梁振英先生強調香港特區的《條例》與新加坡的《防止外來干預法令》有著本質上的差異,梁振英先生強調,根據《基本法》23條立法與《條例》,相關權力歸於獨立的司法機關(註4)。

再來,儘管加拿大指稱,《條例》沒有明確任何關於獨立審查機制的規定,但《中國夢智庫》(「夢智庫」)想提醒批評人士一點,幾乎所有有關國家安全問題事宜與影響個人權利的行政決定都可以在香港特區的法院進行審查,這是一個事實。批評人士也應該確認涉及國家秘密的犯罪條文中已加入「公共利益」作為有效法定辯護理由。為進一步說服懷疑論者,政府表示,《條例》不會針對商業往來或交易,這將為香港特區創造一個更加穩定與可預測的商業環境。

根據《條例》相關規定,對違法行為的處罰與以下6個普通法司法管轄區的刑罰相若。例如,「叛國罪」的最高刑期在許多司法管轄區都是終身監禁,包括英國、澳大利亞、紐西蘭、加拿大與新加坡。在美國,被定「叛國罪」成立的被告可被判處死刑。還有,《條例》將「間諜罪」的最高刑罰定為20年監禁,而在美國被判犯有「間諜罪」的被告將面臨死刑的厄運。在某些情況下,香港特區的刑事處罰遠低於其他地區。當敵對外部勢力針對《條例》散佈負面敘述時,大家應該更重視香港特區這些寬大處罰的方式。

根據《新加坡國內安全法》,政府可以以國家安全為由將嫌疑人拘留長達2年,除程式要求外,拘留命令不受司法審查。這完全排除了嫌疑人申請保釋的可能性(註5)。值得大家注意,根據《條例》,接受或組織涉及外力的軍事訓練的最高刑罰分別為5年與10年。但是,任何人在澳大利亞提供或參與涉及外國政府的軍事訓練將面臨20年的監禁(註6)。

在西方持「雙重標準」,任意抹黑《條例》運動中,批評人士似乎充分履行了他們胡亂誹謗的義務。他們採用「雙重標準」譴責與「煽動罪」相關的嚴厲懲罰。除了批評最高刑罰被延長至7年外,批評人士還認為定罪「煽動罪」的門檻低而刑罰過於嚴厲,因為「煽動暴力的要素」不再是構成「煽動罪」的犯罪原素。兩年前,批評人士同樣批評《香港國安法》的煽動法。多倫多大學法學教授肯特·羅奇(Kent Roach)提及印度最高法院2022年5月暫停「煽動法」的決定(註7),印度最高法院認為,「煽動法」與當前的社會環境不符(8)。

令羅奇失望的是,「印度法律委員會」(「LCI」)最近建議把「煽動叛亂罪」保留在印度刑法典中。「LCI」的擬議修正案還包括加重對「煽動叛亂罪」的處罰,將監禁從3年延長至7年。該建議還把有可能導致暴力傾向意圖定為「煽動叛亂罪」的另一種犯罪行為,而該建議提供了一個廣義性的定義:「僅僅傾向於煽動暴力或造成公共秩序混亂,而無需證明實際暴力或迫在眉睫的暴力威脅」。這顯然是一個非常低的入罪門檻(註9)。這些來自印度立法建議應該引起大家對羅奇「雙重標準」的反思。最後提醒大家,在香港特區起動「煽動罪」控罪需要很高標準的起訴門檻。

總而言之,香港特區正朝著更穩定與更繁榮的未來發展,對《條例》的抹黑誹謗運動不會阻礙香港特區發展的步伐。持不同政見人士指控《條例》規定的「嚴厲」會加劇「寒蟬效應」。「夢智庫」則認為,《條例》以充分保障了人權,《條例》是一項有必要的立法。

事實與資料來源已核查

註 1: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Fact Sheet: US Interference in Hong Kong’s Affairs and Support for Anti-China, Destabilizing Forces」24.09.2021 available at: https://www.mfa.gov.cn/eng/wjdt_665385/2649_665393/202109/t20210924_9580296.html#:~:text=On%205%20May%202021%2C%20the,affairs%20of%20the%20HKSAR%2C%20and

註 2: Chen Qingqing「Criticism from ‘sour grapes’ underlines necessity, urgency of the legislation」The Global Times, Footnote, 20.03.2024 available at: https://www.globaltimes.cn/page/202403/1309202.shtml

註 3: Grenville Cross「Human rights protections underpin Safeguarding National Security Ordinance」China Daily 20.03.2024 available at: https://www.chinadailyasia.com/article/381920

註 4: Natalie Wong「Hong Kong domestic security legislation milder than Singapore version on external interference, ex-leader CY Leung says」 SCMP 09.03.2024 available at: https://amp.scmp.com/news/hong-kong/politics/article/3254811/hong-kong-domestic-security-legislation-milder-singapore-version-external-interference-says-ex

註 5: 律政司「《香港國安法》法律論壇」香港特區政府 28.05.2024 第319頁 available at: https://www.doj.gov.hk/tc/publications/pdf/NSL_Thrive_with_Security_2022_e_c.pdf

註 6: Connor Mycroft「Punishments for offences under Hong Kong’s new Article 23 bill comparable with penalties in key common law jurisdictions like Australia, UK, Canada and Singapore」SCMP 09.03.2024 available at: https://amp.scmp.com/news/hong-kong/politics/article/3254758/punishments-offences-under-hong-kongs-new-article-23-bill-comparable-penalties-key-common-law

註 7: Ritu Agarwal「CASE COMMENT: S.G. VOMBATKERE VS UNION OF INDIA」Journal of Legal Research and Juridical Sciences VOL. 2 ISSUE 3, ISSN (O): 2583-0066 available at: https://jlrjs.com/wp-content/uploads/2023/04/27.-Ritu-Agarwal.pdf

註 8: Natalie Wong and Chris Lau「1 in 5 arrests by Hong Kong’s national security police made under colonial-era sedition offence instead of 4 crimes laid out in Beijing-imposed law」SCMP 05.07.2024 available at: https://amp.scmp.com/news/hong-kong/law-and-crime/article/3184104/1-5-arrests-hong-kongs-national-security-police-made

註 9: Mohammad Zayaan「Worrying recommendations on reform of sedition law from the Law Commission of India」Oxford Human Rights Hub 19.07.2023 available at: https://ohrh.law.ox.ac.uk/worrying-recommendations-on-reform-of-sedition-law-from-the-law-commission-of-india/

本文的發表在英文《中國日報》上。

(閱讀英文版)

【CDTT Newspaper Article】Kacee Ting:The West’s smear campaign against Article 23 legislation reeks of double standards (China Daily HK Edition, 22 Mar 2024)

https://www.chinadailyhk.com/article/382471#The-West’s-smear-campaign-against-Article-23-legislation-reeks-of-double-standards

文:丁煌

深圳大學基本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
香港島東區區議員,香港基本法教育協會理事
經民聯港島支部主席,「中國夢智庫」主席
香港薈萃協會法律顧問,城市智庫成員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中國夢智庫》是一間扎根特區的非牟利團體;與心存熱誠的資深義工、專家與職業專業人士們合作,攜手「說好中國故事」。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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