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彌昌的「中間」怪論 文 : 陳凱文

袁彌昌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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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不知何故,政壇裏總有些人,喜歡標榜自己是「中間派」。可是大家看看他們的言行,總是不知道他們究竟「中間」在哪裏,更準確點來說,你會發現他們似乎講不清楚,「中間」究竟是甚麼回事,更像是掩飾自己立場左搖右擺的代名詞。

以新民黨前政策總裁袁彌昌為例,他近日便在報章大談甚麼「中間政治和香港出路」,聲稱若要「充實中間政治的內涵,走出第三條路,得出的結論是一種踐行社會民主主義(social democracy)的進步力量」。如此高調,讀後真的讓人忍俊不禁。

認識國際社會主義運動史的朋友,都會知道所謂的社會民主主義,本來源於愛德華•伯恩斯坦(Eduard Bernstein)的修正主義(Revisionism),修正主義當中的「修正」,是修正馬克思主義,其主張是要透過參與議會政治,使資本主義和平演變為社會主義,這也是社會黨國際的最初主張。及後,各國的社會黨逐步右傾,放棄和平演變的主張,變成了一堆主張改良原有資本主義的政黨。

不過,雖說各地的社會黨近年逐步右傾,他們在政治光譜上仍被視為左翼政黨。至於香港,泛民主派當中的社會民主連線,也是主張社會民主主義,一直被視為泛民當中的左翼。如今,袁彌昌聲稱要用一種左翼思想「充實中間政治的內涵」,這樣的「中間」還算是哪門子的中間呢?

說到這裏有人或許會說,香港政治光譜的劃分,根本跟其他地方不同,所以不論泛民還是建制派當中,都有一些經濟和民生立場上傾向左翼的政黨。如此說來,所謂「中間派」信奉左翼思想,不足以證明對方並非站在泛民與建制的中間。

問題是:泛民與建制之間的分野又在哪裏呢?答案在於他們怎樣處理中央與特區之間的關係之上,或者更準確來說,在於兩者是否尊重中央對港的全面管治權。因此,兩者才會在廿三條立法、政改,人大釋法的問題上,存在立場上的根本差異。

在這樣的政治環境下,你認同中央對港的全面管治權、你贊成廿三條立法、你承認人大常委會有釋法權、你承認《831決定》是憲制性決定,你便是建制,反之就泛民。換言之,在這些「大是大非」的問題上,根本不存在第三種答案。

舉個例子:一個人若是主張中央收回《831決定》,他便是不承認中央的香港政改決定權,其立場便是跟泛民一樣,他又算哪門子「中間」呢?由此可見,在香港的政治環境裡,所謂「中間」其實並不存在,某些人不斷拿「中間」說事,不過是以此作為掩飾自己原有立場的遮醜布而已。

文 : 陳凱文

學研社成員,香港投資日報主筆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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