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香港教育局向各所學校發出通告,公布有關香港國家安全教育的指引,涉及範疇包括國家安全的概念和重要意義、國家《憲法》、香港《基本法》與國家安全、香港國家安全立法的目的和原則、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及機構設置、中央維持國家安全的根本責任、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國家安全的重點領域、國家安全與人權、自由、法治的關係。這正是開啟香港特區國家安全教育的新篇章。
是次國家安全教育的對象,包括初小學生、高小學生、初中學生及高中學生。這是一個有系統、有教材、有教程大綱的項目,讓中小學生能夠從淺至深認識國家安全法的立法原意和內容。這個新編訂的《香港國家安全教育課程框架》,既是國家安全教育的一部分,更是法治教育的一部分,更是跨學科的安排,涉及小學課程的常識科、音樂科、德育科、公民及國民教育科;以及中學課程的中文、中史、通識、歷史、地理、生活與社會、科學、科技、生物、經濟、德育、公民及國民教育。
值得留意的是,是次國家安全教育並不是口號化的宣傳,而是讓中小學生貫徹瞭解《國家安全法》的內容,內容也趨向生活化。例如,小學生需要學習國家安全概念的同時,也認識國家象徵的國旗、國徽和國歌,教程也讓相關學科教師需要教曉學生唱國歌,以及遵守升旗禮和奏唱/奏播國歌的禮儀。課程框架也讓初小學生學習《港區國家安全法》涵蓋的四項罪行,減少國家安全教育淪為純口號,至少學生有動力去研習,並在啟發興趣和求知慾後,再自行在互聯網和公開平台找尋正確資訊。
國家安全教育全面,但需要注意軟硬件均能及時到位,才能事半功倍。假若部分負責灌輸知識的教師,對教材也一知半解,甚至是囫圇吞棗,或選擇性授課,最壞的情況或是教育惡意曲解國家安全教育的教材,沒有按教程施教,而是主觀地套用錯誤的見解,那麼將是誤人子弟。所以教育局除了需要聘請《國家安全法》專家、國家安全教育專家為本港中小學教師作出培訓、也需要有機制去定期檢視校內授課的情況和內容,讓教師自行製作的工作紙、投影片等內容儲存一段時間以供督學抽查;教育局可以預設一套預錄視頻、再配以電子教材統一讓各所學校使用;校內方面更應採用問責制,並設國家安全教育主任崗位,專職專教,教師也需要每兩年通過考核,才可繼續任教學科。為確保課程的質素,教育局也應設立匿名投訴機制,讓校內其他教師、學生和家長可以舉報沒有依照教程授課的害群之馬。
國家安全教育任重道遠,制度化更讓知識根深柢固,培育學生從小對國家建立歸屬感,居安思危,警惕潛在國家安全威脅。
文: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