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大嶼」計劃又有新進展。土木工程拓展署、規劃署日前向環境諮詢委員會提交檔,交代中部水域人工島的顧問研究詳情。檔指出,「明日大嶼」擬議鐵路將會連接港島、屯門沿海地帶及交椅洲人工島,而日後交椅洲人工島也會參考最新的《香港2030+》,平均單位面積將增加10%至20%,住宅社區則會採取「15分鐘社區」的概念,住戶步行15分鐘即可到達鄰近的社區設施及公共空間。
我們是明確不贊成「明日大嶼」計劃的。「明日大嶼」計劃成形於2018年的土地大辯論,當時土地供應形勢嚴峻,新界北雖有大量閒置土地,但由於地處港深邊境,自港英時期以來就是政策規劃的空白和土地開發的禁區;而遍佈新界的農地、棕地、魚塘等「集體官契土地」,由於涉及新界原居民的合法傳統權益,在當時政治抗爭、社會撕裂的大環境下,也被特區政府視為雷池而不敢或不願過多涉入。「明日大嶼」計劃就是在這樣的時空背景下橫空出世,被特區政府認定為最優化或次優化的土地供應解決方案。
三年後的今天,香港已是換了人間。新界北的禁區早已突破,「北部都會區」規劃更是將新界北定位為香港未來20年城市建設和人口增長最活躍的地區;而香港國安法的頒布實施和選舉制度的完善再次明確了愛國愛港者治港和行政主導的特區管治模式,在新的政治形勢下,包括紫荊黨在內的社會各界要求大規模開發新界「集體官契土地」的呼聲也日漸高漲和日趨統一。可以說,當初讓「明日大嶼」計劃成為政府眼中最優化或次優化土地供應解決方案的主要考量因素已經不復存在,特區政府實有必要重新審視與檢討「明日大嶼」計劃。
相較於「北部都會區」和「集體官契土地」,「明日大嶼」計劃的劣勢是顯而易見的。第一,「明日大嶼」計劃通過大規模填海獲取的土地只有1,700公頃,與8,700公頃的「集體官契土地」不在一個數量級;第二、「明日大嶼」的填海成本約在每平方呎1,400到1,500港元,明顯高於每平方呎農地333到1,110港元的收回成本。填海不僅成本高,而且耗時長,填海造地十餘年後可能才到達「集體官契土地」開發的起點;第三、「明日大嶼」計劃的相關配套基礎設施如跨海鐵路和公路的建設成本也將遠遠高於開發「集體官契土地」所需配套的基礎設施。曠日持久的填海造地與龐大基建不僅會耗盡特區政府有限的財政儲備,更有可能讓特區政府背負大量的債務;第四、通過昂貴的填海和基建而獲取的寶貴土地中,70%將被用於建設公營房屋。這些成本高昂的公營房屋不僅考驗基層民眾的財務承受能力,可能也很難與鄰近的以國際金融中心為定位的維港都會區交相輝映。
正是基於上述的分析,我們主張放棄「明日大嶼」計劃,但這並不意味着放棄填海造地。事實上,填海造地在香港由來已久,開埠後不久就有時任港督文鹹於維港推動的《文鹹填海計劃》。填海造地也確實為香港創造了可觀的土地供應,尤其是在戰後到回歸前的五十年,港英政府累計填海造地超過6,000公頃,有效緩解了土地供應的壓力。遺憾的是,回歸後香港的填海造地活動因為1997年通過的《保護海港條例》而幾乎陷於停滯,二十餘年香港填海造地的規模不足1,000公頃,而同期新加坡填海造地的累計面積超過8,000公頃。
不過以填海造地為訴求的「明日大嶼」計劃似乎又從之前填海活動幾乎停滯的極端跳到了近乎大躍進的另一個極端。這樣龐大的填海計劃,港英時期曾經有過,但那是為了修建遠離市區的赤臘角國際機場;新加坡也曾經有過,但那是為了在遠離主島的裕廊島建設有污染排放的化工煉油產業,而「明日大嶼」計劃純粹是為了提供住宅和商業用地,並無任何需要規避市區的產業或公用設施建設需求。如果僅僅是為擴充住宅和商業用地,那麼最合理、最經濟的填海策略還是應該回到港英時期和新加坡的一貫做法,即持之以恆、依託已有的成熟基礎設施、在市區或城區鄰近主幹道的近海地帶填海造地,既節省填海成本,又節省基建開支,還能以更好的價格將填海獲取的土地拍賣給開發商,為政府創造可觀的庫房收入。
我們不贊成「明日大嶼」計劃,但也能理解本屆政府不願意放棄「明日大嶼」計劃的苦衷。畢竟政府大張旗鼓推介「明日大嶼」計劃才不到三年時間,現在就改弦易轍難免讓人對政府有朝三暮四的觀感。更重要的是,無論是開發「北部都會區」還是收回「集體官契土地」,政府到目前都還沒有一個清晰的落實策略,對能否成功應對未來可能遇到的風險與挑戰也沒有充足的信心。因此,對於特區政府而言,「明日大嶼」計劃即便不再是最優化或次優化的土地供應解決方案,但也還是一個可以對社會有所交代的備胎方案。
雖然如此,特區政府還是應該根據香港最新的發展形勢對「明日大嶼」計劃進行再審視與檢討。在我們看來,特區政府可以大幅縮減有關計劃的填海面積,並將填海的重心由遠離主島的離島如交椅洲或喜靈洲等轉移至鄰近香港迪士尼樂園或愉景灣的近海區域,以便利用當地既有的交通基礎設施,同時放棄造價昂貴的、以人工島為核心的跨海交通規劃,以便政府將有限的財政儲備用於快速推進新界北的開發。如果特區政府還是不願意捨棄「明日大嶼」計劃的宏大願景,那麼我們建議政府採用公私合營的開發模式,政府負責整體的規劃以及基礎設施的建設包括連接人工島與大嶼山及香港島的鐵路或公路建設,民間則負責基於政府整體規劃的填海造地,獲取的土地在民間與政府間五五分成。這樣的開發模式不僅可以為政府節省一半的資本開支,為民間創造可觀的土地儲備,而且還可以通過民間的廣泛參與促進政府開發效率的提升。
紫荊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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