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麽時候孩子變成了朋友

常聽到不少人曾經感慨,「養子方知父母恩」。當自已成為父母,才感受到父母的難。可惜感悟到這句説話的深長時,父母多已不在,若在,真要好好孝順侍奉。今天在這個彈丸之地,受香港法律多年來的影响,以現在港人的思考模式,這句說話已變成了「養子方知父母責」。因為在香港法律下,若疏忽照顧孩子的身心健康,是會觸犯法律,受到懲罰。當有事情發生,一些低質傳媒只會不斷問責,不問原因。

以往在中國人社會,坊間普遍流傳幾句《三字經》的說話,「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大家均可以瑯瑯上口,同時簡而有力地説明父母和老師在孩子教與育上的責任。這本相信是宋人王應麟的作品,揭示出儒家思想對國民教育的影响,成為國人內心道德的規範,比只會問責的法律高了幾個層次,與現代複雜的教育理論相比,更較淺白易明。由此而演變出來的坊間俗話,如「嚴父出孝子」、「嚴師出高徒」等,更已成為坊間名句。

當然,有責任、有義務,亦應該要獲得尊重。現在對孩子的教養,太嚴不得大寬又不能,所以便有與孩子相處的「朋友論」。記得多年前出席某中學的中一家長會,駐校社工老師對家長們這樣說,「你們的孩子都長大了,有自己的想法,要給予適當自由空間,不能老掛着父親的尊嚴面孔,擺出父親的架子,要待他們如朋友一樣。」在當今教育理論與環境下,這句說話很有道理,父母親們應當學習反思。但當回到家中看着這位「朋友」,停一停,想一想,你會讓朋友住在你家中,白食白住十多年,還要千般呵護,負上責任,會嗎?父母親的尊嚴和尊重在那?要教學生嗎?有趣!

近日在某學校升國旗間吃個早餐的事件被傳媒做題,鬧得熱哄哄。受了委屈的學生仍振振有詞的,像是無辜受罪的,表現得只是吃個早餐而已,有甚麽大不了呢。有點像是教育上的「朋友論」和「自由空間」的感覺,國家和學校與老師的尊敬和尊重在那?

記得很久以前看過的一齣電影《集結號》,當國旗舉起,吹響軍号,連性命都可以付上,還要先吃個早餐嗎!

文 : 陳祖光

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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