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張舉能符程序 政治化拉布損法治

特首林鄭月娥24日宣布,任命張舉能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依照基本法,終審法院法官的任命須由特首徵得立法會同意,林鄭期望立法會內務委員會盡快選出主席,又點名提到主持內會選舉的郭榮鏗應明白司法制度的重要性。但郭榮鏗卻因此作出強烈反應,指特首將法官任命政治化,試圖透過任命,逼內會選出主席。俗語說,「來說是非者,便是是非人」,以政治化「拉布」的手法,破壞法官任命程序,損害香港法治的,正是郭榮鏗及反對派。

現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去年10月底作出預告,他將於明年1月退休。依照基本法第八十八條,由法官、法律界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組成的獨立委員會推薦,由特首任命。

現時的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由終院現任首席法官馬道立、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上訴庭法官朱芬齡及終院常任法官張舉能等組成。委員會由去年10月底開始推薦任命工作,先在156人中選出4人,當中只有張舉能願意出任終院首席法官,並符合國籍規定。委員會最終以張官持正不阿、具高度才能、判案書備受法律界人士推崇、擁有豐富行政經驗和具卓越領導才能為由,向行政長官作推薦任命。

委員會作出推薦之後,行政長官提出任命,並依照基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徵求立法會同意。由此來看,整個過程完全是依照基本法規定的程序操作,是一個程序化的過程,將這一過程說成是政治化任命,並沒有依據。

獲任命的張舉能法官,得到法律界的好評和認同。首任終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形容,張舉能是正直的人,而且是能幹的法官,憑他的司法和行政經驗,定能在這個充滿挑戰的時代,有效領導司法機構。大律師公會表示張舉能深受業界敬重,深信他定能按基本法要求履行職責。律師會說張舉能在司法服務建樹良多,相信會承接首席法官馬道立的優良傳統,維持法治。可見張舉能是受廣泛認同的人選,也不存在政治化任命的問題。

至於林鄭月娥在任命時點名郭榮鏗,認為他身為法律界的立法會議員,同時也是大律師,應該更明白香港司法制度的重要性,亦應該更樂意去促成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早日獲得這任命。這一說法亦沒有任何問題。

有問題的反而是郭榮鏗及反對派的立法會議員。立法會本年的的會期由去年十月開始至今,已近六個月,但仍未選出內會主席和副主席。這種現象本身就是反對派以泛政治化手法處理所有立法會事務的結果。而郭榮鏗作為選舉內會主席和副主席的主持人,本身有失職的責任。

內會對立法會來說極為重要,內會選不出主席和副主席,無法正常運作,立法會就會處於半癱瘓的狀態。按以往任命法官的做法,內會要先成立小組委員會討論有關任命,再向立法會提交報告,讓全體議員在立法會大會上表決政府提出的任命議案。因此,內會如果一直選不出主席,確實會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產生影響,林鄭的公開講話並非無中生有,也不是危言聳聽。

郭榮鏗聽到特首點名呼籲他早日促成任命,反應過於強烈,顯得有些氣急敗壞。他反指特首及特區政府企圖把法官任命政治化,試圖透過任命,逼內會選出主席。並聲言會繼續按《議事規則》主持內會會議,言下之意就是不打算盡快完成內會主席選舉。

立法會選出內會主席並不是十分複雜的事務,按慣例均由立法會內擁有席位最多的政黨的黨魁出任,過往首次會議就能選出主席、副主席。立法會討論的議案中,必然會有一部分存在較大的社會爭議,但並不等於說,因此就要連整個立法會都要停頓下來。立法會本身就是一個妥善解決爭議,平衡各方利益的機制,反對派以政治化的極端手段,阻止選出內會主席,是破壞立法會制度。

立法會制度被破壞了,不要說任命終審法院法官的法律程序會受影響,連整個香港的正常運作都要受到影響。郭榮鏗及反對派不去反省自己過度政治化操作對社會的負面影響,反倒過來指責政府逼他們選出內會主席。這正應了一句俗語:來說是非者,便是是非人。特首和特區政府依法律程序,推薦及任命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本來是正常的做法,看不出有甚麼政治化的成分,反而反對派瘋狂「拉布」阻止立法會正常運作,才是極端的政治化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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