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國安教育成效令人質疑 政府須負起責任加強監管

本港專上學院有關國民及國家安全教育的課程,設計標準不一,推行國家安全教育的成效如何,一直受到社會關注。教育局局長蔡若蓮日前在立法會回應周文港議員提出的質詢時表示,專上院校在課程設計上享有自主權,教育局要求專上院校定期檢討和匯報,據院校報告,相關課程及學習活動得到教學人員及學生的正面評價作為回應。立法會多位議員對政府過於寬鬆的做法,不表認同。政府當局應該向專上院校設定更清晰的指引,確保專上院校的國安教育符合公眾期望。

本港專上院校的國家安全教育成效如何,一直受到社會質疑。在本周三(6月14日)舉行的立法會上,周文港議員在他提出的相關質詢中指出,各院校自上學年起已將國民及國家安全教育納入學生的學習範圍,但因當局尊重各院校課程設計自主,以致各院校的課程設計標準不一,有院校更公開表示,於校內推行西方核心價值教育,更勝於教授《香港國安法》。對當局沒有向院校發出清晰守則和指引表示質疑。

梁美芬、劉業強、梁熙等多位議員在跟進這項質詢時亦指出,由於政府當局沒有清晰的指引和守則,監管過於寬鬆,因而專上學院的做法,只處在應付式的「交功課」、hea住做,比如,有院校以教授中國詩詞歌賦作為國安教育,有院校隨便舉辦一些講座,但不理會每場講座可能只有20人旁聽,一些院校的國安教育做得馬虎,只屬敷衍應付性質,缺乏應有的效果。

維護國家安全是每一位香港市民的責任和義務,大學教育必須要做好國安教育,為香港培育出具有家國情懷,願意發自內地履行好維護國家安全義務的人才,這不僅是過去經驗教訓的總結,也是香港未來發展的要求。專上學院的國家安全教育,不能只停留在認識中國文化、歷史,學習詩詞歌賦的層次,也不僅僅是教會學生不犯法,而是要培育正確的價值觀。但是,目前香港專上院校推行的國家安全教育,顯然未能達到社會公眾的期望。

尊重各院校課程設計自主,並不意味着不能向院校提出清晰的守則和指引,訂下明確的教學成效指標。國家安全教育重在育德,與一般的學科並不完全相同,如果政府沒有統一的守則和指引,任由各專上院校按自己的理解,甚至只是個別教師的一己之見,設計和編寫課程,就容易出現問題,無法達至教育的目標。議員們要求政府為專上學院制定更清晰的指引,是十分合理的要求,也不會影響院校課程設計自主的原則,因為政府的守則、指引只是大方向,具體如何教,課程內容如何編寫,則完全可以由院校自主。

政府當局對於專上院校推行國家安全教育的監督和審察顯然也是很不足夠的。根據教育局局長回應立法會議員的內容看,當局只憑各專上院校自行檢討和匯報,以院校師生自己的評價,作為對專上院校國家安全教育效果的評判。更指出,專上學院也須向社會公眾負責,接受社會的監督。

政府當局的這種說法可以說是很不負責任的,專上院校受政府資助,使用公帑,政府當局有責任確保公帑得到正確使用,對專上院校的教學有不可推卸的監察之責,又豈能隨便地就將這一重要責任推卸給院校自身,讓院校自行對社會負責?專上院校固然須向公眾問責,確保良好管治,善用公帑,為社會培育德才兼備的人才,但政府當局難道沒有監察之責,不須就這方面的責任向社會公眾負責嗎?事實上,社會公眾對專上學院的國家安全教育的成效,已經提出質疑,多位立法會議員提出質問,政府當局難應沒有責任作出調查,糾正錯誤?

大學教育重在育人,育人先要育德,特區政府應該切實負起責任,向專上學院發出清晰的指引和守則,協助專上學院做好國家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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