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好國家安全和法治精神 才能保持好香港的獨特優勢

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18日)在法律高峰論壇致辭時指出,法治建設對保障人民和企業的權利,實現良政善治,確保社會長期繁榮穩定具有重大意義。面對國際政治和經濟的挑戰,香港必須自發維護國家安全和法治精神,才能為特區、為國家提供穩定而安全的營商投資環境。近期,社會上圍繞香港的「獨特優勢」,以及是否存在國安法被「泛化利用」的問題展開激烈討論,特首的這段講話給出了清晰的答案,只有堅守法治,才能保持好香港的「獨特優勢」。

特首在致辭中指出,在「一國兩制」下,香港擁有高度自由開放的營商環境,與世界各地拓展暢通便捷的國際聯繫,也跟多個經濟體簽訂了貿易和投資協定,為促進經貿和投資合作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

他又指出,「一國」底線越堅固,「兩制」空間越廣闊。香港會用好「一國兩制」下「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優勢,充分發揮法治資源,繼續積極和主動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助力國家的高水平對外開放,為社會開創更寬廣的發展空間。

最近一段時間,香港社會上圍繞着如何保持香港的「獨特優勢」,以及是否存在國安法被「泛化利用」的問題,出現了比較激烈的討論。這些討論若能朝向如何全面準確貫徹落實好國安法,維護法治精神,提高全社會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則對香港的發展有利。如果朝向相反的方向,曲線批評國安法損害香港獨特優勢,則是十分危險的,須引起社會警惕。

甚麼才是香港的「獨特優勢」?特首的講話中有清晰的回應,「背靠祖國、聯通世界」就是香港的「獨特優勢」,而只有自發地維護好國家安全,堅守法治精神,才能維護好香港的這一「獨特優勢」。

香港落實了國安法之後,一直有一些人想方設法地抺黑、歪曲國安法,認為是國安法令香港失去了原有的特色,損害了香港的國際聲譽。但是,過去三年的事實已經證明,落實了國安法,維護了國家安全之後,香港社會實現了由亂入治的重大轉折,社會穩定了下來,香港才能更好地發揮普通法的優勢,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吸引全球各地的客商來香港。

落實了國安法的三年來,香港仍然是亞太地區最重要、最具活力的經貿重鎮、國際金融中心,仍然有許多跨國公司將其亞太區的總部或分枝機構設在香港,在疫情緩和後的半年以來,在中央的支持,以及特區政府的積極拓展之下,更加吸引一部分東盟國家和中東國家的企業,來港發展。多項針對駐港外商的調查也顯示,落實了國安法之後,在港經營的外企對香港更有信心。

與此同時,香港應加強了與內地省市的交流合作,香港擁有高度自由開放的營商環境,與世界各地暢通便捷的國際聯繫,以及香港成熟的金融市場和普通法體系,仍然是內地企業走向國際市場的重要通道。

事實已證明,只有全面準確地貫徹落實好國安法,自覺地維護好國家安全,香港「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優勢,才能凸顯出來,並且得到進一步提升。相反,如果未能維護好國家安全,香港社會穩定難以保障,法治精神無法彰顯,香港就沒有優勢可言。

從過去三年的實際情況看,特區政府一直以嚴謹的態度貫徹落實國安法,執法部門嚴格依法執法,拘捕、檢控的涉及國安法的案件,都有法可依,有理有據。司法機構亦能夠嚴格依照法律程序及法律規定,審理涉及國安法的案件,在國際社會贏得聲譽。

根據政府公布的數據,過去三年來,共有259人涉嫌從事危害國安的行為和活動被捕,當中有160人及5間公司被檢控,這些案件中有80人被定罪或正等候判刑,其中30人就國安法罪行被定罪或正等候判刑。僅從這些數字中,已可以證明,並不存在所謂「泛化利用」國安法的問題。

社會當然也存在一些人士,甚至包括立法會議員或其他身擔要職的人士,在發表言論時,存在不嚴謹的問題,甚至也存在對國安法有誤解、誤讀的情況,但並不能以偏概全地由這些言論中得出國安法被「泛化利用」的結論。

社會各界必須清醒地看到,落實了國安法之後,香港社會雖然穩定了下來,但亂的根源未除,外國反華勢力仍在插手干預香港事務,仍然不時有人勾結外國勢力或逃亡海外的反中亂港人士,透過「軟對抗」等各種手法,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香港仍須提高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全面準確貫徹落實好國安法。社會各界必須明白,維護好國家安全,才能維護好法治精神,才能保持香港的獨特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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