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英政府警告富商布勞德 勿前往與中國有引渡協議國家

英國富商兼人權倡議者布勞德表示,英國警告他和其他提倡制裁香港官員的社運人士,告訴他們避免前往與香港簽署引渡條約的國家,以免因《港區國安法》遭到引渡。英國政府對事件不予置評,特區政府則敦促外國政府停止干預香港特區的事務。

英國富商兼人權倡議者布勞德。﹙互聯網﹚
英國富商兼人權倡議者布勞德。﹙互聯網﹚
外交、聯邦及發展事務部拒絶評論事件。﹙互聯網﹚
外交、聯邦及發展事務部拒絶評論事件。﹙互聯網﹚

布勞德(Bill Browder)是一名在美國出生的英國公民,他在李宇軒國安法案件中被點名。他表示,最近收到英國外交部的警告,指如果他本人和其他維權人士,前往一些願意將疑犯引渡至中國的國家,北京當局可能會鎖定他們。布勞德向法新社稱:「他們向我表示,我應該要小心與香港和中國簽訂引渡條約的國家,他們還宣讀那些地方的名單。」

英國外交部表示不能就私人會議作出評論,英國外交部網站已就此發出旅行建議,提醒英國公民「港區國安法」適用於「香港境內與境外的活動」,也有警告疑犯可能被捕並被送往中國內地處理。

香港保安局回應報道時指出,稱任何人違反香港法律,特區政府都會追究其法律責任。違反《港區國安法》的人,無論其身份或背景,或身處何地,特區政府必依法處理,追究其法律責任。保安局又稱,對於那些死心不息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特區政府定必依法追究到底,並敦促外國政府停止干預香港特區的事務。

《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先後有9個國家中止與香港簽訂的引渡協議,包括英國、美國和德國等,他們當中有國家國家指,事件和中國聲稱《港區國安法》在全球擁有普遍管轄權有關。現時尚與香港有引渡協議的國家與地區包括捷克、印度、印尼、南韓、馬來西亞、菲律賓、葡萄牙、新加坡、南非和斯里蘭卡。最近,香港與俄羅斯簽署「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協定」和「移交被判刑人協定」。

中國則與約60個國家有引渡協議,其中已生效的國家包括南韓、蒙古、菲律賓、越南、泰國、印尼、柬埔寨、寮國、斯里蘭卡、巴基斯坦、伊朗、墨西哥、秘魯、白俄羅斯、烏克蘭、立陶宛、阿塞拜疆、西班牙、葡萄牙等,有些國家則雖簽訂協議但未有生效,例如法國和澳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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