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中國擬註銷入籍外國的公民在華戶口 並禁公職人員移民

符合「定居」及「華僑」定義海外華人,都會被註銷在中國戶口。
符合「定居」及「華僑」定義海外華人,都會被註銷在中國戶口。

據內地微信公眾號「海那邊」發文,中國近期接連推出兩項新政;包括禁止公職人員移民及註銷定居外國海外華人的戶口。

對於禁止公職人員移民,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上月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其中在第三十一條列明,「違反規定取得外國國籍或者獲取境外永久居留資格、長期居留許可的,予以撤職或者開除」。文章指,事實上公職人員移民一直都是違規,但至今終有明確的處罰文件出台。

至於註銷定居外國海外華人的戶口,是因為中國將在11月展開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各地政府為確保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質量,紛紛推出措施整頓戶口,當中包括要全面清理未註銷的戶口。以湖北荊門市為例,公安局在通告上列明「應銷未銷戶口」的種類,即已應徵入伍、加入外國籍和出國(境)定居、死亡人員等。

文章指出,已獲得外國國籍的中國公民,理所當然會被取消中國國籍及戶口。最大問題是「定居」,按照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去年初印發的《關於界定華僑外籍華人 歸僑僑眷身份的規定》,「定居」是指「中國公民已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並已在住在國連續居留兩年,兩年內累計居留不少於18個月」。而「華僑」同樣會被註銷戶口,即「雖未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但已取得住在國連續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資格,5年內在住在國累計居留不少於30個月」。

文章強調,被註銷戶口不等於註銷國籍,仍然會是中國人,而實際在中國生活並不會受到太大影響。因為按照出入境管理辦法,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辦理金融、教育、醫療、交通、電信、社會保險、財產登記等事務需要提供身份證明時,可以憑護照證明身份。此外,文章更稱中國身份證的續領有漏洞,註銷戶口並未規定會同時註銷身份證,海外華人更換身份證時能以其他方式證明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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