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訪大灣區】考察隨團記者無戴乘客安全帶 被交警開單警告唯免罰款

特區政府官員率同立法會議員到大灣區考察,由政府新聞處組織的香港及內地各大傳媒隨團採訪,但記者團下午發生了一齣小插曲。隨團記者40多人因乘搭旅遊大巴時無戴好乘客安全帶,全部被深圳交通警察開罰單警告,幸而被列作初犯,未有罰款。

旅遊大巴上40多名本港隨團記者,因乘車不配帶安全帶,要落車被開發罰單。(燊亮攝)
旅遊大巴上40多名本港隨團記者,因乘車不配帶安全帶,要落車被開發罰單。(燊亮攝)
接載記者的旅遊車,準備駛上廣深沿江高速道的路口時被交警截停,所有無配帶安全帶的乘客都要落車登記。(燊亮攝)
接載記者的旅遊車,準備駛上廣深沿江高速道的路口時被交警截停,所有無配帶安全帶的乘客都要落車登記。(燊亮攝)

今日(22日)下午,當採訪團的旅遊大巴準備離開深圳市區前往佛山時,在一個準備駛上廣深沿江高速道的路口,被設在路邊的公安交警路障截停。其中一名公安女警登車檢察,發現車上所有乘客均沒有配戴安全帶,隨即要求車上40多人攜帶證件下車,公安警員用手機上特訂的應用程式,把所有人的回鄉證輸入登記,並以隨身的打印機打印罰單。包括本網記者在內的所有記者及港府隨行人員無一倖免。

公安交警表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在高速公路沒有配帶安全帶會被罰款500元人民幣,但今次屬初犯,所以只是發出警告單而不會罰款,並強調在市區道路或高速公路,如車輛上有安裝安全帶都必須配帶。

當登記工作完成後所有人登車放行。有內地記者表示從未見過這麼嚴厲的執法,但為了大家的安全也認為是必要的。有香港記者擔心證件被登記後往來內地會否有所影響,公安警員解釋,今次只是發出警告單據,而不會有刑事記錄。

也有香港記者認為,今次是一次特殊的體驗,第一是見識到內地公安開罰單已使用科技,第二是感到一視同仁,不會因為有港媒及港府人員就草草了事,認為是法治社會的象徵。

記者燊亮深圳報道

深圳交警依法向全車無依法配帶安全帶的乘客逐一登記。(燊亮攝)
深圳交警依法向全車無依法配帶安全帶的乘客逐一登記。(燊亮攝)
全車記者都被開警告單,但因初犯,可免罰款。(燊亮攝)
全車記者都被開警告單,但因初犯,可免罰款。(燊亮攝)
有香港記者認為,今次是一次特殊的體驗,見證了內地警方的執法情況。(燊亮攝)
有香港記者認為,今次是一次特殊的體驗,見證了內地警方的執法情況。(燊亮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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