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12.1開審 6前高層認罪11.29答辯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6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高層,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等罪。當中黎及3間公司不認罪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已排期在121日開審,預計審期30日,將不設陪審團,由3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其餘6名高層早前已表明會認罪,法庭已排期於1129日聽取答辯。

黎智英涉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將於12月1日開審,預料明年1月19日審結。(資料圖片)
黎智英涉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將於12月1日開審,預料明年1月19日審結。(資料圖片)
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右)、與《蘋果日報》前總編輯羅偉光(左)早前認罪。
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右)、與《蘋果日報》前總編輯羅偉光(左)早前認罪。

案中共涉及12名被告,其中李宇軒及陳梓華早前已認罪,二人的案件將於9月16日提訊;餘下被告分別為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和楊清奇(筆名李平)。

控罪指,黎智英(74歲)與該6名高層同被控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及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制裁、封鎖香港特區或中國。除上列兩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兩項涉及勾結外國的罪行,指他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間,與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制裁封鎖中國或香港特區。

至於涉案的3間公司,則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以及串謀刊印、發布、出售、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共兩罪。控罪指,3間公司聯同上述7被告,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及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分別干犯以上兩項控罪。

另外,黎智英與壹傳媒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於2016年至2020年間隱瞞香港科技園公司,違反地契使用價值5.16億元的將軍澳工業邨地段,並隱瞞香港科技園公司令與黎智英相關的公司獲得租金利益。兩人被控欺詐罪,案件昨日(24日)在區域法院續審。由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後,法官陳廣池將案押後至10月25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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