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暴制亂】高等法院頒臨時禁制令 禁止披露警員及家屬個人資料

高等法院批出臨時禁制令,禁止市民發布或披露警員及家屬個人資料。

入稟人為律政司司長和警務處處長,今日(25)入稟高等法院,入稟狀指有人惡意起底及非法公開警員個人資料的人對公眾構成滋擾,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禁止被告在未取得警員及其家屬同意下,使用、發布、披露其個人資料,同時禁止協助教唆或煽惑他人洩露警員資料以作騷擾威嚇。

入稟狀列出14個例子,指禁制披露的資料包括警員及親屬的姓名、職位、住址、辦公室地址、學校地址、電郵地址、出生日期、電話號碼、身份證號碼、職員證明文件、Facebook帳戶、Instagram帳戶、車牌號碼,以及警務人員與家屬的任何相片。

臨時禁制令有效期至118日,到時會再決定是否延長臨時禁制令。禁制令內容與入稟狀所述相若,法官亦沒有頒出任何豁免命令。律政司代表指,會盡快將禁制令詳情上載至政府和警務處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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