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肺炎】冼國林促政府用《緊急法》將口罩等限購及限價

新型肺炎肆虐,但口罩供不應求,香港人人自危。關心社會政局的時事評論員冼國林建議,政府應聯同行政會議,宣布香港進入緊急狀態,然後行使《緊急法》,將所有口罩或短缺的醫療用品限購和限價,對違者施以嚴重處分;以及對一些新成立的工會加以管制,如這些工會涉及煽動或進行反政府活動如政治罷工,可以根據《緊急法》解散工會,參與政治罷工的醫護亦要被取消專業資格。

冼國林指緊急法可限口罩售價,防商人炒賣。(中通社)
冼國林指緊急法可限口罩售價,防商人炒賣。(中通社)
連日來大批市民排隊買口罩。(中通社)
連日來大批市民排隊買口罩。(中通社)
冼國林指,以緊急法將口罩及短缺的醫療物資限購和限價,當作戰時物資處理,以往亦有很多先例。(影片截圖)
冼國林指,以緊急法將口罩及短缺的醫療物資限購和限價,當作戰時物資處理,以往亦有很多先例。(影片截圖)

冼國林指出,《緊急法》可以將所有口罩或短缺的醫療用品,當成戰時物資處理,必須加以管制,所有入口商要報關之外,還要定期每周報告銷售情況,以免他們囤積而抬高價錢;其次是限價,所有批發商的入口價只能加百分之十,而零售商亦只能夠再加百分之十,任何人違法規例,一律處以嚴重處分,刑罰不能輕於走私兩罐奶粉以上,即至少入獄兩年及罰款50萬元。

另外,若是私人郵寄訂購口罩,冼國林建議,超過20盒就需要報關,從而了解市面有多少人囤積,若違反一樣要入獄及罰款。而出售這些口罩醫療物資的,必需要是註冊藥房和機構,以免有不法人士因此欺騙市民而謀利。

至於政府現時實施的封關措施,冼國林認為已對控制疫情擴散有一定幫助,但他認為要求所有入境人士提交健康申報表,若有人虛報,必須施以罰則,他建議監禁6個月並罰款5萬元。

冼國林指出,以往香港政府已多次動用緊急法,包括霍亂、瘋狗症、制水、暴動,直至1973年石油危機燈火管制,入油只能限購入一半。所以如果有一些庸官說不能限購和限價的話,請他讀清楚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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