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李家超指至少11宗案因無移交協議未能引渡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今早(31日)召開首次特別會議,邀請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出席,討論修訂《逃犯條例》細節。李家超透露,本港有少11宗案件因無長期移交協議,未能引渡罪犯到當地受審。鄭若驊則重申,擴大「域外法權」並不可行。

鄭若驊認為楊岳橋提出私人草案,要求擴大域外法權不可行。(中通社)
鄭若驊認為楊岳橋提出私人草案,要求擴大域外法權不可行。(中通社)

保安事務委員會今早開會討論修訂《逃犯條例》,包括由公民黨議員楊岳橋提交的私人條例草案中,提出擴大香港法院域外法權,讓香港法院可處理港人在海外殺人罪案。

鄭若驊:擴大域外法權不可行

鄭若驊指,楊岳橋的動議並不能處理台灣殺人案,因為根據香港人權法案,其草案將沒有追溯力,不能追究條例生效前的罪行,而且草案違反普通法下的屬地原則,並涉及外地取證未必受到本地法院接納的問題,因此認為目前政府提出的修例建議較為可行,相信政府的方案可以在保障人權之下,加強打擊犯罪。

李家超透露本港至少有11宗案因無長期移交協議,未能引渡罪犯受審。(中通社)
李家超透露本港至少有11宗案因無長期移交協議,未能引渡罪犯受審。(中通社)

李家超:至少11宗案因無移交協議未能引渡罪犯

李家超表示,目前至少有11宗案件因為未有長期移交逃犯的協議,未能將犯罪者移送到犯罪地受審;當中有3宗涉及港人死亡的外地兇殺案,不計去年的台灣殺人案,另外還有一宗是港人涉嫌在外地干犯嚴重犯罪。本港執法部門都知道這些疑犯的去向,但由於沒有長期協定,不能移送。

李家超指,目前修例中,可移交逃犯的罪行類別,並不包括國家安全相關的罪行,指如果未來有需要修訂罪行類,到時會以附屬法例的形式修改,須經立法會審議。他指,今次修例可以保障殷實商人在香港的業務,避免受到騙徒的威脅,也可以讓香港變得更安全。

疑犯移交中若受不公平對待 港府會跟進

鄭若驊在會後指,香港與其他地區達成移交安排,相信對方是會落實有關安排,會在簽署協議時寫得清清楚楚,若對方最終安排與所同意的條件沒有符合,令疑犯遭受到不公平對待,香港政府會跟進。

李家超表示,香港一向跟不少國家有引渡罪犯協議,包括歐洲國家,有關安排一直暢順,大家毋順擔心。他強調,將移交罪行刑期由3年提高至7年以上,是聽取了不同人士包括法律界和學者的意見,希望由「零」到至少可處理到較嚴重的罪行,而移交前會先了解有關司法管轄區是否有代表性,希望大家務實地去看有關修訂。

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克勤早前決定加開額外3特別會議,連同例會預計有20小時會議討論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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