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減塑」已有「群眾運動」的兆頭 文:寒柏

近日,「反減塑」的輿論在本港繼續發酵,開始已有「群眾運動」的兆頭。

數月前,港府推行「垃圾徵費」時,已被推遲至本年8月。近日,有媒體引述不明來歷的消息指,「垃圾徵費」的計劃將會繼續「暫緩」或完全「擱置」。接着,港府「減塑」政策亦被批評得體無完膚。有媒體不斷引述「一面倒」的報道。

「垃圾徵費」及「減塑」是否真的是問題多多,完全無法推行?筆者認為:

1. 「垃圾徵費」所涉及的層面較廣,所面對的問題及變數亦會較多,但港府始終可以「局部試行」的方式開始,例如先以多個「大型屋苑」為試點,並逐步擴大範圍。然後,港府亦可以先做好一般垃圾的徵費工作,並把較難處理的情況擱下。港府在大規模「試行」後,還可以檢討當中的成效,並修正及完善相關的執行細節。大家又何必「一刀切」的否定相關政策?

2. 另外,某些人質疑當有人違反「垃圾徵費」的要求時,港府根本很難執法。違法者逍遙法外,將會對守法者不公平。

重點是,守法是我們的基本公民責任,政府從來都無法確保所有違法者都會受罰。莫說是「垃圾徵費」,就是小市民亂過馬路,乘小巴時不配戴安全帶等等,其實亦同樣是面對「很難執法」的問題;警方不可能派員到全港所有馬路上站崗,亦不可能要所有小巴停下來逐一檢查。難道因執法較困難,我們便應該放棄?

3. 當然,「垃圾徵費」之真正目的,並非只為了「收費」。「收費」當然讓市民「很不爽」,但絕大部分市民都不會負擔不來。無論如何,這涉及兩個層面之事。

其一,港府確實有法定的權力為相關服務收費,這議案亦早被建制派主導的立法會通過。其二、「垃圾徵費」亦是為了最終培養港人「垃圾分類」的習慣,例如進一步推進「廚餘回收」,或先把「塑膠樽」處理好才分類及把可以循環再用的紙張分類出來等等。

其實港府的「垃圾分類」教育及運動,已持續了至少20多年,港人不可能完全不懂。有趣的是,某些港人移民到外國,第一件事就要學懂「垃圾分類」,並乖乖的做「順民」。無論如何,「垃圾分類」是環保、資源活用及減少浪費的世界大潮流,並非港府獨有。

4. 即使推行「垃圾徵費」的細節有不足,但反對「減塑」卻來得有點莫名奇妙。有時評人批評港府的「減塑」太激進,並稱之為「走塑」,還引用內地所謂「限塑」的政策,長篇大論的建議港府要循序漸進。

敢問港府現在的政策,是要禁絕所有「塑膠用品」嗎?就只「發泡膠食盒」不能用了,但「膠盒」不是仍能用嗎?港府現在禁絕了「膠袋」嗎?難道我們已禁止使用「保鮮紙」嗎?莫非「膠櫈」、「膠鞋」及「膠軚」等等都已被禁?

港府的運動是「減塑」,即使被稱之為「走塑」,亦不是一面倒的「禁絕塑膠」。港府的「減塑」或「走塑」,在本質上跟內地的「限塑」有分別嗎?很明顯,把港府的「減塑」誤說成是極端的「禁塑」,然後把內地的環保政策稱之為「限塑」,不過是「偷換概念」、「刻意挑撥」及「惡意誤導」讀者罷了。

港府的「減塑」,一直都是循序漸進,現在的新政策還有寬限期。港府早在多年前已建議食店棄用「膠飲管」。多年來,不少食店亦響應並推出「紙飲管」及「以食材製成的飲管」。港府鼓勵業界「減塑」多年後,現在才開始正式實行,難道這還不夠「循序漸進」嗎?

5. 有媒體大篇幅報道「紙製餐具」的荒謬。其實,紙質有不同,某些食店所用的「紙製餐具」質量較差劣,為何不直接投訴那些無良食店?

筆者購買外賣飯盒多日,親證「紙製餐具」依然能用。例如,以「紙匙」及「木筷子」吃完整碗湯麵,期間還把「紙匙」完全浸在湯麵裏,這「紙製餐具」依然能用,並沒有出現媒體所報道的荒謬情況。還有「木製」及「竹製」的「刀叉」,亦可以輕鬆把肉塊切開。有快餐連鎖店甚至乎推出多款環保餐具,除了「木製」及「竹製」的外賣餐具之外,連「不繡鋼製」的都有,只是多兩塊錢左右。

此外,反正在辦公室吃外賣。難道連一副可以不斷循環再用的「自備餐具」也負擔不起嗎?吃完飯後,順道清洗一下這副「自備餐具」也無能為力?

重點是,這「減塑」絕不是突如其來,港府早已推行這概念多時,涉及的範圍亦只以用完即棄的「塑膠餐具」為主,絕非完全「走塑」。說穿了,這政策並不會為市民帶來太多的不便;媒體及網上的評論,都明顯是「小題大造」。

6. 某些媒體不斷批評「紙製」、「木製」及「竹製」的餐具。例如批評它們其實並不環保,會釋放有毒物質,容易弄斷及不易使用等等。

但想深一層,難道「塑膠餐具」不是一樣嗎?早有研究指「塑膠餐具」釋放有毒物質,對身體不好。此外,絕大部分「塑膠餐具」的質量都很差,甚至乎比「木製」及「竹製」更容易折斷。至於在環保範疇方面,絕大部分的「塑膠餐具」都不能分解,即標榜可以分解的塑膠物料,其實亦被證為一樣會對環境造成破壞。一般而言,「紙製」、「木製」及「竹製」的用具就算不太環保,但它們對自然環境所造成的破壞,至少比塑膠製的物品為少。

最後,筆者並不是甚麼「環保人士」(甚至乎,筆者一直質疑全球暖化的原理,亦多年來對石油為史前動物所轉化的說法感到非常疑惑)。筆者希望能省錢的都想省,吃外賣或處理垃圾時亦一樣求方便,莫說是「丟垃圾」要「付費」,最好是可以反過來「收費」才對。

此外,筆者是土生土長的香港人,幾十年來一直在香港生活,甚至乎近年並沒有出門遠遊,亦不是某些時評人所講的那些在「隔河」生活、不理解香港最新情況的人。(當然,我亦不大明白,為何遷到「隔河」居住、並身體力行響應「大灣區一小時生活圈」的那些人,會被其他人質疑他們不了解香港。)

筆者跟絕大部分的香港人一樣,亦希望一動不如一靜。只是,在「減塑」及「垃圾徵費」的事宜上,我認為某些媒體及時評人所講述的都難以令人信服。

以上筆者所講的不過是常識,但當大家一窩蜂的對常識完全視而不見,並且表現得難以容忍不同意見時,其實已不自覺地陷入「群眾運動」裏。接着,群眾亦有可能會變得越來越不理性。只能說,某些有心人發動「反減塑」的動機,當然志不在此。如果群情被進一步的煽動,之後會怎樣?所謂「太陽之下無新事」,大家對後續將會發生的情況,應該不會感到陌生。

如果有人認為,在反對「減塑」及「垃圾徵費」的事宜上,群眾並沒有被煽動的話,即唯一的解釋,就是港人骨子裏並不贊成環保。既然港人根本不喜歡環保,或至少不願意為環保付出,我們何不立刻取消《保護海港條例》及《郊野公園條例》?這豈非一下子解決了香港所有的「深層次社會矛盾問題」?

文:寒柏

從事金融業,亦為自由撰稿人。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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