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揭中大未按程序招標 全部餐廳均無牌經營

審計報告審查中大由外間機構營運的校園設施,發現全部33間餐廳未領有食物業牌照,亦有餐廳未按程序進行招標,而向餐廳、書店發出的招標文件上,更未有加入維護國家安全指引。審計署建議,中大要確保膳食供應商只向中大師生提供食堂服務,領有所需牌照並同時要確保招標符合規定,中大校長表示同意建議。

審計報告揭中大33間餐廳均未領有食物牌照。
審計報告揭中大33間餐廳均未領有食物牌照。

新一份審計報告發現,中大現時全部間餐廳均未有領取食物業牌照,當中29間全部並非專供中大師生使用,當中更有3間通過食物外賣平台,送外賣到中大校園範圍外的地方,違反《食物業規例》。而其25間有賣受限制食物的餐廳中,有14間未領取相關許可證,4間在未經允許下售賣藝術品及書本等物。

署方審查中大於2017年1月至今年7月的50份校園設施合約,發現當中7份合約未獲招標豁免下,便以非招標形式批出,而中大其中一間書院就3間餐廳的3次招標,均未有依循中大招標程序。另外,報告亦認為中大就外間機構營運的校園設施,要加強維護國家安全事宜的指導和管理,當中包括在招標文件及合約加入條款,容許以國家安全為由,取消投標者的資格和終止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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