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鈞出席2023年粵港澳大灣區(深圳)法治建設論壇  

為促進跨境法律服務的發展,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今日出席在深圳舉辦的2023年粵港澳大灣區(深圳)法治建設論壇。他指出,「港資港法」和「港資港仲裁」擴展至大灣區內地九市,包括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讓外資企業就解決跨境商事糾紛方面有更多選擇,令他們在國家投資時更有信心,充分發揮香港國際化法律服務優勢,為灣區建設提供完善法治保障。

張國鈞今日在深圳出席2023年粵港澳大灣區(深圳)法治建設論壇,並在論壇致辭。(政府新聞處)
張國鈞今日在深圳出席2023年粵港澳大灣區(深圳)法治建設論壇,並在論壇致辭。(政府新聞處)
2023年粵港澳大灣區(深圳)法治建設論壇。(政府新聞處)
2023年粵港澳大灣區(深圳)法治建設論壇。(政府新聞處)

張國鈞在論壇上表示,大灣區人口近9,000萬人,經濟總量超過13萬億元人民幣,機遇無限。要推進大灣區的高質量發展,其中關鍵是必須促進跨境法律服務「軟聯通」。他指出,做好大灣區跨境法律服務軟聯通,就能用好香港國際化法律服務方面的優勢,推進大灣區的高質量發展。而大灣區具有「一國、兩制、三法域」特點,法制上的靈活運用可以為灣區發展帶來無限機遇。

此外,張國鈞指出,目前已在前海適用的「港資港法」容許港資企業在不具涉外因素下,協議選擇香港法律作為民商事合同的適用法。而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適用的「港資港仲裁」則容許區內註冊的港資企業在無「涉外因素」下仍可選香港作為仲裁地。他認為,不要小看這兩項政策措施在灣區的潛力,因為香港是國家唯一的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匯聚了眾多國際法律人才和機構,而香港的商貿法律更廣為國際熟悉,深得國際投資者信任。

張國鈞認為,用好香港普通法制度能助力灣區更好發揮「引進來、走出去」的雙向平台作用。張又提到,新一份《施政報告》中,律政司來年其中一項重點政策措施,就是爭取把「港資港法」和「港資港仲裁」由深圳前海及內地自貿區擴展至適用於大灣區內地九市,包括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相信這兩項措施能夠讓外資企業就解決跨境商事糾紛方面有更多選擇,令他們更有信心到我們國家投資,充分發揮香港國際化法律服務優勢,為灣區建設提供完善法治保障。

另外,張國鈞表示,《施政報告》中還提出,與最高人民法院籌備明年內建立恆常對接平台,推進灣區司法和法律研究及實務工作,未來將會用好這個對接平台,加快推進灣區法治建設工作。其次,近年國家創新設立的「大灣區律師」制度,是另一個促進灣區法治建設的重要政策舉措。通過大灣區律師考試,擁有兩地雙重執業資格的香港律師,可向灣區九市企業提供一站式而跨法域的法律服務,為「走出去」的灣區企業保駕護航。

張指出,未來特區政府將繼續透過律政司「粵港澳大灣區專責小組」的工作,積極推動灣區內法制對接以及實務合作等重要議題。

出席論壇嘉賓還有,司法部律師工作局一級巡視員方海洋、廣東省司法廳副廳長林楚明、澳門法務局局長梁穎妍、深圳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黃強、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長曹海雷、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副局長劉桂林、南山區政法委書記廖子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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