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立法會薪津訟費93萬元 梁頌恆被入稟申請破產

青年新政梁頌恆2016年因立法會議員宣誓風波,被褫奪議員資格,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入稟向其追討約93萬元薪津。法庭早前判行管會勝訴,梁須全數交還薪津兼訟費。立法會昨(18日)再入稟高等法院,向梁提出破產申請。

梁頌恆(右)於2016年因立法會議員宣誓風波,被褫奪議員資格。(文匯報圖片)
梁頌恆(右)於2016年因立法會議員宣誓風波,被褫奪議員資格。(文匯報圖片)
游蕙禎同被行管會追討薪津及訟費。
游蕙禎同被行管會追討薪津及訟費。

身兼行管會主席的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早前表示,因梁頌恆未有理會行管會追討,故會申請梁頌恆破產。行管會於昨日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請,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將於12月2日首次聆訊。

此外,當年同為青年新政的游蕙禎亦於宣誓風波中被禠奪議員資格,同被行管會追討薪津及訟費。梁君彥早前曾表示,行管會會透過代表律師回應游的還款建議,故今次破產申請名冊上並不包括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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