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運輸及物流局向立法會提交規管網約車立法建議,規管司機、車輛及平台三方,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周五(18日)將討論建議。政府目標在今年第三季向立法會提交及審議主體法例修訂草案,爭取在今個立法年度內完成。
立法建議提出,所有網約車司機必須領有網約車司機許可證,而該證不得轉讓但可續期。申請人必須年滿21歲、持有私家車駕駛執照最少一年、申請牌照前5年內無嚴重交通定罪紀錄,以及通過指定考核。政府亦計劃將商用車輛司機提交體格證明的年齡門檻由70歲降至65歲,網約車司機亦須符合相關規定。擁有的士駕駛執照的人士則毋須再另行考核,便可向運輸署申請取得駕駛網約車的資格。
車輛方面,當局將設有效期1年的網約車車輛許可證,此證可續期最長5年但不得轉讓。另外,申請許可證的車輛車齡不得超過7年,亦須購買商用車的第三者保險並每年驗車,車輛同時必須以個人名義作登記。當局又建議設車輛的總量控制惟具體數量未定。
至於網約車平台同樣納入牌照規管,當局建議設入場門檻,衡量準則包括需有營運經驗、資本投入及財力證明。平台牌照有限期5年亦不得轉讓,運輸署會就持牌平台服務作中期評核,決定是否延長牌照有效期。平台申請者必須為香港註冊公司,當局也要求監察司機服務質素,如設立處理投訴機制及司機服務評分系統等。如平台安排無牌司機或車輛載客,可被處監禁和罰款,署方可按個案嚴重程度,暫停及取消平台牌照。
當局建議不規管網約車定價,平台可按市場情況自訂車費。不過,政府考慮網約車每程需要徵費,以提高的士的競爭力,政府現階段沒有詳細解釋徵費額是多少,只稱有關徵費會用於向的士業提供資源、以提高的士業服務。
網約車平台Uber向傳媒表示歡迎網約車服務規管框架,指對香港政府達成重要里程碑表達祝賀,又樂見框架以安全和服務標準為重心,例如設立強制保險、司機考核和定期車輛檢查的要求。然而,Uber對擬議的網約車車輛數量設立上限仍感擔憂,認為硬性限制可能會增加乘客的等車時間以及導致車費上升,並限制司機賺取收入的機會,他們期待繼續與政府及相關持份者就框架探討可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