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協解散 每名會員可得3,190元

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教協)於2021年9月11日,舉行第二次特別會員代表大會上,通過解散決議,並根據會章及解散決議內容,將餘款均分給全體會員。教協昨日(9日)公布,出售物業後的總資產,在扣除遣散員工、清還債款、核數、清繳稅項、行政開支,以及安排是次均配餘款的行政費和銀行手續費後,每位合資格會員可獲得港幣3,190元。

教協將向會員派發餘款。(教協網頁)
教協將向會員派發餘款。(教協網頁)

教協指出,由即日起,合資格會員可選擇透過本地銀行轉賬或劃線支票收取有關款項。根據解散決議,合資格會員是指於2021年8月10日、即宣佈啟動解散程序當天為合資格會員的人士,包括會員及榮譽會員,但不包括當日或之後主動提出退會的會員或榮譽會員。

根據資料顯示,自宣布解散後,教協除即沽售4幢物業,獲得款項約為4億元。而在2021年宣布解散時,教協的職員約200人,當時教協表明會保障職員的權益,處理還款及變賣物業後若有餘款,希望善待員工發放特惠金。而根據教協在2020年的財政報告顯示,教協當時有流動負債約5,800萬元。

今次教協公布,由於需要遣散員工、出售物業、終止與商戶合作、清還債項等,此外也要處理龐大的核數、稅務局的調查、徵收稅款及籌備均分餘款事宜等,需花一段時間處理,現進入均分餘款的階段,估計大約餘下3億元作均分之用,完成餘款均分程序及相關行政工作後,若仍有餘款的話,教協將按會章及解散決議規定,捐贈予在香港設立的合法教育或慈善相關的機構。

教協將向全體會員發出信件、電郵、手機短訊及透過報章廣告交代均分餘款的具體登記方法,並呼籲會員於2023年12月11日或之前完成登記手續。曾經是全港最大教師組織的教協,始於1973年,至今有50年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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