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何蓓茵:若繼續讓表現欠佳公務員留下 反打擊公務員士氣

早前政府建議,簡化處理表現持續欠佳公務員的機制,包括減少相關公務員申述的次數,以及,刪減了部門成立獨立委員會審議有關個案的步驟。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簡化審批程序後,將由過往需時超過一年甚或兩年以上,才能終止聘用,減少至數個月便完成。她強調,持續表現不理想的公務員,若繼續留在政府,只會影響團隊士氣和合作精神,迅速處理的話,將有助吸引更多人才加入政府。

對於公務員空缺率高令同事工作量大而無償加班,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認為公務員應要有承擔。
對於公務員空缺率高令同事工作量大而無償加班,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認為公務員應要有承擔。

楊何蓓茵出席港台《千禧年代》時表示,現時處理工作表現長期不達標的公務員,會先作出勸喻、培訓以及調職,如仍然未達標準的話,便會設立觀察期,在觀察期內同樣未能達到水準,才會終止聘用,期間有關人員會有四次申述機會,並由部門設獨立委員會向部門首長提供意見。

她又提到,局方考慮到有關人員每年的報告,都有機會向上司表達意見並紀錄在案,所以,在新安排下,將申述機會減至兩次,包括部門將個案轉介公務員事務局前,以及公務員事務局將最後決定提交當局前,都仍然可以作出申述。另外,由於部門成立獨立委員會往往有困難,成員亦是部門人員,意義不大,所以決定將其刪減。

此外,楊何蓓茵表示,過往有部門猶疑不決,將觀察期延長多次,有時會延長一至兩年之久,對其他公務員並不公平,是失去相關意義,相信在修訂有關安排後,未來大部分的個案,都不會有延長觀察期的情況,更可以加快有關流程,約數個月時間便能完成。

至於,會否擔心打擊公務員士氣,以及令有意加入公務員團隊的年青人卻步,楊何蓓茵認為,如果讓持續表現欠佳的公務員留下,在工作上影響到其他同事,反而會打擊士氣。若能迅速處理事件,將能提升士氣,並加大有心有能力年青人的吸引力,讓他們知道會有發揮空間,不會被表現有問題的同事拖累。

另有報章提及,當局上月提出新要求,當任何政府人員被拘捕時,都需要向部門首長呈報,有關做法受到工會的關注。楊何蓓茵認為,新要求的目的,要讓局方更好處理被捕公務員的工作安排,因為部分人士被捕的原因,可能與誠信及工作有關,例如被捕人士本身職務是處理與幼兒相關的工作,但涉及虐兒等罪行,就需要調職或停職,做法視乎事件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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