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協暫停冰協會員資格 港府支持 倘落實考慮削減資助以作懲處

2月在波斯尼亞舉行的世界冰球錦標賽,主辦方播國歌時錯誤播出與反修例事件相關歌曲。特區政府今表示,已檢視有關調查報告,並與港協暨奧委會詳細商討跟進行動,強調支持港協暨奧委會啓動暫停冰協會員資格的相關程序,並按《組織章程細則》給予冰協一個月時間,要求冰協最遲在下月4日或之前,就其未能按相關《指引》內要求對國歌予以莊嚴的處理提交全面書面解釋,並就其企業管治提出改善方案,否則港協暨奧委會將行使權力,透過特別決議案暫停冰協的會員資格。

政府支持港協啓動暫停冰協會員資格程序,要求冰協在一個月內提交書面解釋。(影片截圖)
政府支持港協啓動暫停冰協會員資格程序,要求冰協在一個月內提交書面解釋。(影片截圖)

港協暨奧委會向冰協發出的函件表示,就是次播放國歌出錯事件,港協暨奧委會審視冰協分別於3月10日及3月20日提交的書面報告,以及會方與冰協代表於3月23日的會面內容後認為,冰協沒有遵從相關《指引》規定處理國歌,讓國歌獲得應有尊重。 事件發生後,會方多次聯絡冰協領導層,要求盡早會面商討事件,惟冰協沒有就港協暨奧委會的跟進查詢交代詳情,亦沒有正面回應面商要求,直至在事件發生後超過三個星期才出席會面。冰協領導層不情願及迴避的態度,說明其與會方溝通和合作上的缺失。播放國歌出錯屬嚴重事件,然而,冰協對維護國家尊嚴的重視程度不足。

港協暨奧委會表示,從冰協處理事件的方式以及與冰協的會面中,了解到冰協在企業管治方面亟待改善。冰協執行委員會明顯缺乏內部溝通,對於委員之間的角色和職責有欠分工,以至冰協無法如預期恰如其份地以盡責並具誠信的方式處理事件;會方認為,冰協除明顯違反《指引》要求外,在企業管治方面亦違反了國際奧委會《倫理守則》中有關良好管治的規定。會方已按《組織章程細則》第7(4)(d)條,給予冰協一個月通知,要求冰協於2023年5月4日或之前,就其違反《指引》提交一份全面的書面解釋,並就其企業管治提出改善方案,否則會方將行使權力,透過特別決議案暫停冰協的會員資格。

港協暨奧委會重申,播放國歌出錯為嚴肅事件,懲處需嚴厲而有力,檢視冰協的企業管治絕不影響運動員及團隊出賽及訓練,期望冰協加強領導層的管治水平和問責制度,長遠帶領冰協及冰球運動項目健康發展。

政府補充,一旦港協暨奧委會通過特別決議案落實暫停冰協的會員資格,政府會考慮於不影響運動員的前提下,削減對冰協的撥款資助,以作懲處,並再次強調國歌為國家的象徵和標誌,在任何場合均須予以尊重。政府會對違規行為予以嚴懲,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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