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律師大灣區執業試點延長3年 林新強指有利年輕業界發展

國務院修訂了港澳律師在大灣區執業試點的規定,將試點計劃延長3年至2026104日,並將報考資格的執業要求由5年下降至3年。法律界立法會議員林新強對此表示歡迎,新措施會令到更多年輕律師受益,對國家建設、本地法律業界發展,以至律師的職場規劃而言,都有莫大益處。

林新強樂見國務院降低港澳律師報考粵港澳大灣區執業試的門檻,相信有助法律界融入國家發展。
林新強樂見國務院降低港澳律師報考粵港澳大灣區執業試的門檻,相信有助法律界融入國家發展。
大灣區律師執業試已試行3年,逾350人通過考試。(文匯報)
大灣區律師執業試已試行3年,逾350人通過考試。(文匯報)

林新強指,2021年大灣區考試首次舉行以來,不少香港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格,大灣區內地城市亦推出不少吸引香港律師到大灣區發展的優惠政策,例如免稅財政補貼等,讓北上執業成為香港律師的新一條出路。不過,受限於執業試的報考年資限制,年輕律師並未因此受益。

今次國務院放寬年資限制的新措施,讓香港年輕一輩的律師能夠參與到大灣區建設之中,有助他們跟上國家的發展腳步,提早在內地建立自己的事業,打好職場生涯的基礎。對國家建設、本地法律業界發展,以至律師本人的職場規劃而言,都有莫大益處。他表示,借助香港的普通法優勢、以大灣區律師執業資格與國內律師建立聯繫,配合「一帶一路」國策,業界可協助內地企業「走出去」、國際企業「引進來」,認為香港律師大有可為。

「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至今已經以試點形式舉辦了3屆,超過350人通過考試。國務院今次公布的新修訂試點期限延長3年至2026104日,並明確具有累計3年以上律師執業經歷及符合其他條件的港澳律師在取得內地執業資質的,可以從事一定範圍內的內地法律事務。此外,延續了關於考試、申請執業、業務範圍、執業管理等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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