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委會控告美聯與港置合謀定價 中原助查不獲起訴

香港競爭事務委員會昨日(14日)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起訴美聯集團及旗下地產代理商美聯物業及香港置業與公司5名人士協同制定代理最低佣金率,構成合謀定價,或令置業人士需支付更多費用,嚴重違反競爭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要求下令5名美聯高層支付罰款及取消董事資格。而有參與合謀定價的中原及同集團的利嘉閣,因率先配合競委會調查而不獲起訴。

美聯集團有限公司及5名管理層涉合謀定價,遭競委會入稟起訴。(美聯網頁)
美聯集團有限公司及5名管理層涉合謀定價,遭競委會入稟起訴。(美聯網頁)
競爭事務委員會起訴美聯及港置等涉合謀定價,嚴重違反競爭法。(文匯報)
競爭事務委員會起訴美聯及港置等涉合謀定價,嚴重違反競爭法。(文匯報)

入稟狀指8名被告包括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香港置業(地產代理)有限公司、美聯集團有限公司及5名管理層,當中包括美聯集團董事總經理兼執行董事黃靜怡(Angela)、美聯物業住宅部行政總裁(港澳)布少明(Sammy)、美聯物業住宅部港島區董事李頌賢(Jimmy)、美聯物業住宅部營運總監張子存(Kelvin)、美聯旗下香港置業行政總裁馬泰陽(Dave)。

入稟狀指出,在去年10月至12月期間,美聯與競爭對手中原的高層曾6度開會討論改善營商環境的方案。雙方達成協議後,各自發出字眼幾乎相同的內部通告,指示其代理從今年11日起,除有董事特別許可外,必須在一手物業交易收取最少2%的實收佣金。

不過,中原及及同集團的利嘉閣因為首先向競委會提出申請《寬待政策》,以提供重大協助,配合調查,因而不獲競委會展開任何法律行動。但競委會強調,中原仍需面對買家申索等民事責任,不擔心寬待政策會被濫用。

美聯集團發公告指重視事件,且一向注重集團營運合規,正就法律程序尋求法律意見,又說將密切監察及評估法律程序對集團的潛在影響,適時另作公告,強調現時業務營運及財務狀況維持全面正常。

地產代理監管局表示,會嚴肅跟進事件,並再次提醒地產代理公司,應自行決定其所收取的佣金率、向其客戶所提供的折扣、回贈及優惠,而非採用或跟從行業內的所謂「劃一」或「標準」佣金率,以免違反《競爭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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