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卓堅覆核丁權部分勝訴 法官:私地建丁屋無違憲

「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和社工呂智恆挑戰新界原居民丁權的司法覆核案,高院裁定部分勝訴。其中以私人土地契約或換地建丁屋,被高院裁定違憲;但透過免費建屋牌照申請興建丁屋的丁權則受《基本法》第40條保障。鄉議局副主席林偉強,判決不可以說贏或輸,但對丁屋政策可以說是有個了結。郭卓堅則指滿意裁決,但表明會再就丁權提出上訴。

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入稟高等法院,就廢除約2萬張「免針紙」的決定作司法覆核。
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入稟高等法院,就廢除約2萬張「免針紙」的決定作司法覆核。

法官指示各方在21日內就法庭應頒發的命令提交書面陳詞,由於案件對新界原居民有影響,並可能會上訴到上訴庭,會下令暫緩執行判決6個月。

林偉強指,今次裁決判詞不算差,建屋權力只是小部分受影響。鄉議局當然執委林國昌則對判決表示欣慰,又指今次的司法覆核並不成功,因為根據判詞,《基本法》第40條指原居民在自己土地建屋的權利沒有受影響。他又指,判決指兩款形式的丁屋違憲,但實際上原居民已很久沒有透過這兩款形式興建丁屋,而判詞亦指已興建的丁屋將不受影響。至於會否上訴,鄉議局下午將開會商討跟進行動。

郭卓堅4年前入稟要求法庭宣布地政總署自1991年《人權法》生效後所有批准的興建丁屋決定全屬違憲。政府和新界鄉議局提出反駁,指丁屋政策是《基本法》第40條保障的其中一項新界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高等法院去年聽取三方的陳詞後,押後至今日頒書面判決。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