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暴民」

學西方哲學,定會認識蘇格拉底和柏拉圖。兩位西方哲人,都是誕生在「雅典式民主」時代,有趣的是他們同時反對這個制度。蘇格拉底更被雅典的法庭以「不虔誠」和「腐蝕雅典年思想」的罪名處死。柏拉圖在他的《理想國》裏認為,理想上一個國家的統治者,應該是不受既有階級限制的愛好真理的人,他必須有同理心去理解底層人民的辛苦,也必須有上層階級的統治眼光和手腕。

想起這些理論,原因是最近有位立法會議員,懷緬起當年拖延特區政府施政的「開心又新奇好玩,可以古靈精怪的英國西敏寺式」議會政治。什麼是「西敏寺式」,沒有飲過洋水,不明白。卻令人又想起《社會契約論》,盧梭曾指出「多數人民是愚昧、盲目的,國家必須要由道德「賢者」來統治,絕對的民主制度,需要太多預設條件和美德,實現全民民主非常困難」。要從這個制度選個有美德的議員,難!但選個「暴民」代表, 上屆立會、區會選舉結果,似乎印證了盧梭的理論。前幾屆香港立法會內某些自命民主的議員,以謾罵、侮辱、欺凌打鬥、拉布拖延,不就是似柏拉圖所說的「暴民」形態,也就是「暴民」議員。2019年的「黑暴」,當年不少立法會議員參與暴亂,今日受到法律制裁,亦證明了這個論點。因此,很難理解這位議員為什麼會崇尚起「英國西敏寺式」議事,可能是他的知識思想仍受英國西方思想熏陶,未能從歴史辯證中找到答案,沉醉於那時候英式辯論表演的快感,所以才有感於斯。

對於議會,不同背景的議員,代表不同階層利益團體,或是謀個人利益,有不同意見,平常。只是反對,無甚建樹,亦無良策,無益。「暴民」議事模式,在以前香港或現在台灣,司空見慣。標奇立異,反無可反要反,亦不足奇。而只是今日香港由亂到治,完成了23條,正全力拼經濟民生的時候,亂點西東,又無惠民政策,便有些像搏出位擦存在感了。怪不得治國要由道德「賢者」,縱容這種政治「暴民」,對香港的發展又有何益呢!議事不單是批評挑剔,更是要有建設性提案,才是議員的應有表現。這種「暴民」式議事,令台灣省停滯不前,讓不少地區國家爭論不休。今天竟然有人追思往昔,又無良謀,違離本道,嘩眾取寵,只會圖添煩亂,於民生又有何益呢!

今日我們的領袖,既能理解基層民苦,又得上層信任,若得拼經濟民生之良策,行政立法相輔相成,理想國雖難,繁榮穩定的香港必定可以維持,又何必成為議事「暴民」,除非是徒負虛名,原來是胸無點墨,只靠標奇立異,何苦!

文 : 陳祖光

同仁基金會主席、四川省政協委員、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顧問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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