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英豪撐修訂逃犯條例 可鞏固本港法治威信

政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惹起爭議,本身是律師的香港中華出入口商會副會長黃英豪出席傳媒茶聚時,表明十分支持修訂條例。他形容,現在才修訂條例已是太遲,因一國之內的四個不同司法管豁區,需要互相協作,現時有罪犯藉着法律漏洞「四圍匿」是匪夷所思,需要完善法律漏洞,以鞏固本港的法治威信。

黃英豪(左三)出席傳媒茶聚時指,支持政府修訂《逃犯條例》。(潘翠華攝)
黃英豪(左三)出席傳媒茶聚時指,支持政府修訂《逃犯條例》。(潘翠華攝)

身兼全國政協委員的黃英豪表示:「香港可能覺得法律好好,但內地其實覺得好差,無可能你可以喺台灣犯咗法匿返香港,香港犯咗法又匿去內地,咁樣係好荒謬。」他又舉例:「美國、加拿大都有引渡條例,移交罪犯返中國,遠華走私案罪犯賴昌星都係咁,國外都可以咁樣做,點解一個中國反而做唔到?」他又指,有個別法律界人士將事件政治化,以致大家有錯覺認為法律界「只得一種聲音」反對修例。

他亦有聽聞,有商家指「以前(在內地)唔多唔少送過禮、送紅包」,會擔心條例生效後會「秋後算賬」。他認為要視乎條例上有無寫明條例的生效日期和檢控期限,但不贊成「劃死線」,「未必有需要寫到咁死」。他認為應該因應罪案類型、罪案嚴重性和判刑刑期而決定。至於應否是否為移交逃犯設時限等細節,黃英豪認為可以待法案委員會成立後才「慢慢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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