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提司法覆核 求撤回國安委及入境處拒批Tim Owen工作簽證決定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港區國安法》一案,早前獲高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代表抗辯,人大於去年底作出釋法。黎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指國安委及入境處越權,要求法庭頒令撤回國安委指聘用Tim Owen構成國安風險及有違國安利益,以及入境處拒絕Tim Owen工作簽證的決定。

黎智英涉與壹傳媒及《蘋果日報》前編採串謀外國勢力案,向法庭申請永久終止聆訊。
黎智英涉與壹傳媒及《蘋果日報》前編採串謀外國勢力案,向法庭申請永久終止聆訊。

申請人為黎智英,答辯人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下稱國安委)及入境處處長。

入稟狀指出,黎智英早前入稟要求法庭宣布人大釋法不影響其聘請Tim Owen來港抗辯,律政司及後向法庭存檔的入境處處長誓章中披露,國安委就人大釋法召開會議,認為黎聘用Tim Owen抗辯會構成國安風險及有違國家利益,並指示入境處處長,就Tim Owen日後之工作簽證申請應如何行使酌情權。

入稟狀指,決定海外律師能否參與國安案件,並不屬國安委的職責範圍,應取得由特首發出的證明書處理,法庭亦有權決定是否取得證明書。入稟狀又指,雖然《港區國安法》列明國安委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但申請人認為相關決定超出國安委的職責範圍,故提出司法覆核。

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
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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