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物管公司及康健違《私隱條例》 私隱公署指示糾正違規事項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發表2份調查報告,指4間物業管理公司分別違反《私隱條例》有關個人資料收集、保留期限、使用和保安的規定,包括昌生物業代理及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康健醫療及牙科服務有限公司意外棄置病人醫療紀錄。私隱專員已向相關公司發出執行通知,指示公司糾正違規事項,公署亦提醒機構,當懷疑或發現資料外洩事故發生時,應盡快向公署通報,以減低資料外洩事故所造成的損害。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發表2份調查報告,指4間物業管理公司及康健醫療及牙科服務有限公司違反《私隱條例》。(影片截圖)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發表2份調查報告,指4間物業管理公司及康健醫療及牙科服務有限公司違反《私隱條例》。(影片截圖)

調查報告指,私隱公署在過去5年,平均每年收到百多宗有關物榮管理界別的投訴,4間被投訴的物業管理師別是昌生物業代理及管理有限公司,涉於長洲桂濤花園公共告示板張貼載有業主全名及地址的追收款項通告;創毅物業服務顧間有限公司於派發口罩活動中,無覆蓋寫有領取口罩業戶姓名、地址等的共用簽收表格,讓途人可清楚看到上述個人資料,物管公司亦没有為個人資料訂立保存期限;尊家管業有限公司1名相關的保安員未有按公司政策,擅自將業戶電話號碼提供予別的業戶;及怡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強制要求外賣員出示香港身份證作訪客登記,才准許進入大廈。

私隱專員對以上投訴進行謂查後,發現4間物管公司分別違反了《私隱條例〉下保障資料原則有關個人資料的收集、保留期限、使用和保安的規定,私隱專員已向4間公司發出執行通知。

另外,公署就康健醫療及牙科服務有限公司,轄下於炮台山的醫務中心,3月中意外棄置載有294名病人醫療紀錄的紙箱,發表調查報告。報告指,康健於保障個人資料方面有嚴重不足,沒採取所有切實可行步驟,確保涉事醫療紀錄受保障,違反私隱條例。

私隱專員認為,康健沒有採取所有切實可行的步驟以確保涉事的醫療紀錄受保障而不受未獲准許的或意外的查明 、處理、剛除、喪失或使用所影響,因而違反了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專員已向康健送達執行通知,指示糾正以及防止有關違規情況再發生。私隱專員又認為,康健可在更早的時間作出資料外洩事故通報,對康健在事件發生近3個月後才作出資料外洩事故通報,表示遺憾。

公署建議,機構設立個人資料私隱管理系統,循規地使用及保留個人資料,並委任保障資料主任,監察《私隱條例》的遵從並向高級管理層匯報,同時提升僱員的個人資料保障意識,為機構建立保障個人資料文化。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