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認為,雖然區議會運作受阻,但作為政府唯一「接地氣」的工具,仍有其重要性,不建議取消。但他認為,政府可「另起爐灶」,開拓其他諮詢渠道,凝聚建制派、地區組織及社會賢達,繼續在地區上做實事。
「23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則促請民政事務總署要徹查區議會資金去向,若撥款涉及不法用途,必須追究及嚴懲。
文:潘翠華 圖:黃冠華、羅偉健
劉兆佳指出,成立區議會的原意,是選一班人出來關注地區事務,向政府表達居民的訴求,以及聯繫好居民、社會賢達及地區組織,共同為社區的福祉作貢獻。但現時的區議會已失去原意:「今屆區議會選舉的結果,顯示出一種政治表態,總之你是反政府的人,或參與過抗爭活動的人,就被大批選進區議會,作為表達對政府不滿的一種手段。」
政府靠區會「接地氣」應保留
然而,他認為區議會作為現時唯一區域性諮詢組織,仍值得保留。「《基本法》起草時,的確是想到要保留區議會和兩個市政局(市政局及區域市政局),但是回歸後不久,兩個局就被廢除了。剩下的區議會存在了這麼久,有一定的職能,如果取消了,政府就無法通過它來『接地氣』。」
劉兆佳坦言,不覺得「攬炒派」主導區議會,會成為永久性現象。「如果你做來做去都是反政府的角色,逢政府必反,或成為反共反中基地,將過去地區上正常出現的活動,譬如龍舟競賽、國慶活動、中秋活動都廢止,損失的都是地區居民。如果選民越來越不滿他們的做法,不滿他們漠視地區事務,下一次(區選)他們都選不回去了。」
區議會「不務正業」有助港人反思
另一方面,區議會「不務正業」,某程度上有助推動港人進行反思,讓大家看看反對派主政下,香港將會出現甚麼局面。劉兆佳覺得,現時來說這個反思的代價不算很大:「始終(區議會)是非政治架構,怎樣搞都影響有限,它提出的意見,政府大可以不理。就算政府想在地區做些事,區議會反對,政府也可以不理它(反對)的。」
劉兆佳解釋,政府過去提出在地區興建焚化爐、骨灰龕位等具爭議的方案,基於尊重區議會才撤銷方案,但久而久之就讓人以為區議會有實權,實際上區議會只屬諮詢性質,通過的動議並無約束力。
「生」多幾個組織抗衡亂局
區議會既不能撤,但現時地區工作停滯不前,政府應如何做?劉兆佳建議,政府可開拓其他地區諮詢渠道,因《基本法》沒說明港府可以成立甚麼地區性組織,即是「生」幾多個都得。「可以在社區發動或組織一些新力量,與區議會抗衡。現在有些扎根地區多年的落選建制派,你可以把他們和社會賢達及社區有影響力的機構聯繫起來,合作做些實事,甚至架空區議會。」
劉兆佳續說,如果原來的區議會繼續政治鬥爭,「離題萬丈」,政府大可以不奉陪,轉身走人。若區議會表現再離譜些,政府可以削減他們的資源和撥款,轉而支援新的地區組織。此舉既可以繼續地區工作,同時可強化親政府勢力。他認為,最重要是政府「企硬」,為居民的利益出發去做事,不要理會區議會為反而反,居民為了自身利益,最終都會回歸支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