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政善治】(1)民建聯建議設置問責制地區專員 陳學鋒:區議會制度不值得保留

2021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一般選舉順利完成,產生了新一屆選委,中央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愛國者治港」的原則得到落實,社會上已開始討論區議會的改革。中央在完善香港選舉制度中,並沒有涉及區議會改革的內容。民建聯副主席陳學鋒接受《堅雜誌》專訪時指出,他們認為區議會並不能解決地區問題、改善民生,應取消區議會制度,改以設置直屬政務司司長的政治委任地區專員,賦予足夠的行政、財政,以及人事權,重組地區治理體系。
陳學鋒認為,本屆區議會任期至2023年,有關廢除區議會,改以政治委任地區專員的構思,仍有足夠的時間可以細緻討論。

文:文武 圖:黃冠華

中央完善香港選舉制度,並沒有涉及改革區議會制度的內容,但不少社會人士認為,改革區議會已是大勢所趨,社會上近期亦流傳出多種改革的方案,包括改革選區分布、改革選舉模式,以及重新委任部分區議員等。但陳學鋒認為,這些構思都不足以完全解決目前在地區管治中存在的問題,政府應考慮取消區議會,並進一步完善高官問責制,設立直屬於政務司司長的政治委任的地區專員,推行更有效的地區治理工作。

全港設10位問責制地區專員

陳學鋒認為,可取消區議會,改以政治委任地區專員重組地區治理體系。
陳學鋒認為,可取消區議會,改以政治委任地區專員重組地區治理體系。

按照陳學鋒及民建聯的構思,應按立法會地區直選的選區分布,在全港設置10位政治委任的地區專員,這些專員的官階略低於問責制局長,但應高於現時政府的各署署長,並且賦予這些問責制地區專員一定的權力,包括管理地區衞生、交通、文娛康樂的行政權,地區財政權,以及管理相關部門公務員的人事管理權。在問責制地區專員之下,可設若干名副專員,建立地區管治團隊,協調及領導地區的各部門,包括直接統領現時的地區民政事務處辦事處,推行地區治理工作。

在賦權問責制地區專員的同時,也須向他們提出一系列工作指標,考核績效,如果工作表現滿意則可以繼續,如果不符合要求,則可以隨時換人。

問責官員直接參與地區管治

民建聯建議新設立的問責制地區專員直屬政務司司長。圖為政務司司長李家超。
民建聯建議新設立的問責制地區專員直屬政務司司長。圖為政務司司長李家超。

陳學鋒指出,這一大膽的構思,有助於進一步完善政治問責制。現有的問責制,是一種橫向的制度,問責制的司局長,並不直接參與地區的治理,因此有時會出現政策不貼地的問題,比如,近期派發消費券就出現了一些問題。而設置了問責制的地區專員後,問責制官員就可以直接參與地區管治。

這一構思也有利於培育政治人才,陳學鋒認為,現時的政治人才存在一個問題,在公務員體系中培育的人才,只有行政歷練,沒有政治歷練,政黨培育的人才,只有政治歷練,沒有行政歷練。而新設置的問責制地區專員,則可以將兩者結合起來,既有政治歷練,也有行政管理上的歷練,再由地區到中央,層層遞進。而且,政府還可以透過政治委任的制度,從多方面物色人才,吸納入政府的管治團隊之中。

建立完整機制逐級培育人才

2021選委會界別分組一般選舉順利完成。
2021選委會界別分組一般選舉順利完成。

他指出,內地的幹部培育制度就是這樣,先由鄉鎮、縣、市,一級級地培育人才,然後再到省、直轄市和自治區,再到中央,經過多個層次的歷練,香港特區缺乏這種人才培育機制,假如增設政治問責的地區專員,則有利於建立更完整的人才培育機制。

談及現有的區議會制度,陳學鋒認為,現有區議會制度在2019年黑暴動亂之後,曝露出很多問題,在攬炒派主導區議會之後,出現在區議會內討論違反區議會條例的問題,濫用撥款給自己的團體,甚至挑戰香港的政治制度。

現有區議會無助良政善治

現有的區議會制度可以發揮甚麼作用,是否有助於達至良政善治,也令人產生疑問。陳學鋒指出,即使在建制派主導區議會的時期,也存在一些不可解決的問題,例如,大區與小區的矛盾,往往在討論興建一些厭惡性設施時,雖然大家都知道有需要興建這些設施,在立法會得到支持,但到區議會討論時,沒有哪個區議會會支持在自己的社區興建這些設施。這種矛盾很難解決,因為區議員確實須考慮自己的選票問題,因而即使是完善選舉制度之後,如果這種矛盾解決不了,就會有一些地區問題解決不了,又如何能達至良政善治呢?

區議會不能直接解決問題

選委會選舉結束,「愛國者治港」原則得到落實。
選委會選舉結束,「愛國者治港」原則得到落實。

從區議會本身的作用來看,在《基本法》的設計下,區議會只是一個地區性的諮詢架構,一般而言,市民向區議員提出的種種社區內存在的問題,區議員及區議會並無能力去解決問題,而是將問題轉介給政府部門,最終政府部門也不會完全依照區議會或區議員的要求解決問題。現實的情況是,如果區議員與政府部門配合得好,政府的跟進就會快些,配合得不好,就拖拖拉拉,甚至只當作是一般的市民投訴。也有一些地區事務,常常出現多個政府部門互相推卸責任的情況,例如,有市民發現一隻死雀,竟然可以有6個政府部門互相推諉,結果事件無法處置的情況。

區議會可設也可不設

因而,既然區議會本身並無解決地區具體事務的能力,也無助於提升地區的治理,更加會由於地方利益,阻礙施政,為何不可取消它?而且,區議會也並非是非設不可的架構,按《基本法》的寫法,「香港特別行政區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用的是「可」字,那就說明,也可以不設置。

陳學鋒指出,參考內地或其他國家的先進城市,大多數是以問責團隊主導地區管治,內地施行街道辦的管理模式,都有參考的價值。

中央重視地區行政管治

陳學鋒認為,區議會未能解決地區問題,無助提升地區治理。
陳學鋒認為,區議會未能解決地區問題,無助提升地區治理。

取消區議會,設置直屬政務司司長的問責制地區專員,涉及特區政府的管治架構和運作模式的重大改變,陳學鋒認為,這項建議必定要徵詢中央的意見才有可能落實,但他認為,中央一直十分重視地區行政管治,應該會支持民建聯提出的這項建議,因為有關建議切實可行,可以解決現時制度下出現的問題。他認為,中央在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時,沒有提及區議會,是有意留空,必定會有後着,中央是預留了一定的空間,讓特區政府去創制再拍板。

宜2023年後取消區會

這項建議已在民建聯提交給特首的《施政報告》建議中提出,內容是:政府要放棄過去的「地區行政」觀,重新建立一套「以民為本,績效導向」的「地區治理」觀念,妥善解決各項積壓已久的社區民生問題。建議政府重組地區治理體系和政府架構,政治委任地區專員專責推行地區治理工作,包括繼續主持地區管理委員會協調及領導各地區部門工作,解決區內各項民生問題,完成各項施政目標和評估治理成效。另外,建議將來各政府部門行政分區應按地方行政區重劃,使各部門可以完全配合地方行政區做好治理工作。

陳學鋒認為,現屆區議會的任期到2023年才結束,假如政府採納了民建聯的建議,也應在本屆區議會任期結束時才實施,因此,現時有充分的時間進行更深入和細緻的研究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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