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70個議席中,35個為地區直選,35個為功能組別。
地區直選用比例代表制選出議席,將全港劃分為5個選區,其中新界東及新界西各佔9席,九龍西及香港島各佔6席,九龍東佔5席。過往的地區直選形勢,都出現所謂的「黃金六四定律」,即反對派所得票數約6成,建制派則得票約4成。立法會地區直選採比例代表制,各黨派大致按得票比例取得議席。
另外的35個議席為功能組別,當中包括29個專業界別議席,以及1席區議會第(一)議席,5席區議會第(二)議席,即俗稱的「超級區議會」議席。不同功能組別有不同選舉方式,主要分全個人票投票(如教育界和法律界等)及全團體票投票(如商界、工業界等)為主,亦有混合兩者投票的功能組別(如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和飲食界等)。區議會第(一)議席是由區議員互選產生的議席,區議會第(二)議席則以全港作為單一選區,不屬於任何功能組別的選民,都可以投一票。
分組點票或成制衡機制
根據《基本法》附件二規定,由立法會議員個人提出的法案(私人條例草案)、議案和對政府法案(包括財政預算案)的修正案,表決時須以分組點票方式點算,即是要同時得到地區直選及功能組別分別過半數出席議員贊成,議案才會通過。這是一個制衡機制,需直選和功能組別都獲過半數支持,十分困難。
反對派倘夠票反對 破壞力可癱瘓施政
不過,若來屆立法會反對派過半,首先他們可選出反對派的立法會主席,主席若根據會議規程把持會議秩序,情況不可想像。此外,反對派有足夠票數反對政府提出的所有條例草案及財政預算案,有足夠破壞力可癱瘓議會及政府施政。
若來屆反對派取得議會主導權,有足夠票數否決政府的財政預算案,行政長官可根據《基本法》解散立法會重選。若第二次重選後也通過不到財政預算案,行政長官需要立即請辭,此舉足可令香港陷入憲政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