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末路】(1)政治庇護有姿勢無實際 國安法殺到 暴徒無路可逃

修例風波至今一年,被捕人數近9,000人,約2,000人被檢控起訴。
港區國安法7月1日實施,條例表明,部分極端個案有可能要轉到內地審訊及服刑。條例一出,對那些早前在街頭肆意破壞的港獨暴徒極具阻嚇力;部分人為避免負上刑責,更會選擇「着草」遠走他鄉。最新個案是前眾志成員羅冠聰,拋下一句「好撚鍾意香港」便出走倫敦,聲稱要留守國際戰線。
反修例暴徒畏罪欲逃離香港,其實一點也不易。到目前為止,很多聲稱支持他們的西方國家,都是口惠而實不至。

文:羅偉健

陳家駒:潛逃英國

港區國安法通過前後,一波高調的逃亡潮悄然展開,先是提倡港獨的「香港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上月(6月)28日在 Facebook 發文,指自己已經離開香港,但聲言「我的離開並不表示我已經放棄」,又呼籲年輕人在「英美公布逃走方案時留有用之身」。陳家駒其後回覆傳媒查詢時證實,他將流亡海外,推動「獨派國際戰線」。

陳家駒已潛逃英國。
陳家駒已潛逃英國。

羅冠聰:打國際戰線

「逃亡」的還有曾被DQ的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羅冠聰年前已到美國耶魯大學升學,他曾多次要求美國政府干預香港事務並實施制裁。

7月2日他在 Facebook宣布自己已離港:「今此一別,尚未知歸途何期。從飛機望下香港的繁華璀璨,是我心目中難以忘懷的一幀剪影。 」羅冠聰曾在多個國際媒體接受訪問,呼籲國際社會正視香港一國兩制「已死」,並關注香港被捕的「政治犯」及示威者,聲言要打國際戰線。

黎智英:撤銷離境禁令被拒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目前有4宗案件、6項控罪在身,他曾於6月12日到高等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提出暫時撤銷離境禁令,但被法官拒絕。判詞指,黎智英現時面對多宗案件,有機會成為誘因,令他獲准離港後便不再回來。

國安法實施後,外界普遍認為黎智英潛逃的風險更高,因他在訪問中曾表示:「這是最大危機的時候,自己可能入獄,可能有比入獄更嚴重的後果。」
所謂「比入獄更嚴重的後果」,很多人猜測是他懼怕因

應國安法,有可能要到內地審訊及服刑。

黎智英申請更改保釋條件被拒,不能離港。
黎智英申請更改保釋條件被拒,不能離港。

街頭流血流汗 勇武派慘被用完即棄

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據聞不少有案在身的反修例暴徒,以及曾高調推動港獨的年輕人,為了逃避刑責,都希望離開香港,到外面呼吸「自由空氣」。雖然不少西方國家及地區都聲言要給與這些人特別庇護,但細看這些最新推出的所謂政策,大部分都是「有姿勢無實際」,誠意令人懷疑。

想得到西方國家收留,獲取政治庇護資格絕對不是容易的事,尤是在街頭衝在前線的勇武派,能夠獲得接收的機會更是微乎其微。

台灣:專案提供「援助」非「救援」

台灣,是反修例風波的起點(陳同佳案),同時也是港人最熱愛旅遊的地方之一,現在也成為了示威者及暴徒心目中的「逃犯天堂」。

據《紐約時報》報道,目前已有超過300港人潛逃到台灣,這包括了未被拘捕卻已率先潛逃;又或者潛逃之後卻沒有向台灣當局報到的港人;而當中最少10人,曾在理工大學圍堵事件中被困於校園,撤出後因畏罪而離港。

除此之外,亦有傳不少人是經由一個香港及台灣之間的秘密營救網絡協助出逃,該組織安排求助者循正常或秘密管道逃亡台灣。如果求助人仍持有有效旅遊證件但經濟困難,救援組織會為這些人出錢買機票;但如果求助人的護照已被有關方面扣起,組織會為這些人安排偷渡路線,據傳偷渡集團接載一人赴台索價1萬美元。

蔡英文表示啟動台灣援港專案。
蔡英文表示啟動台灣援港專案。

不接受偷渡入境人士

一直被指食香港人血饅頭,靠反送中而獲得高票連任的台灣民進黨政府,在大選後對香港示威者不聞不問,然而在各方壓力下,蔡英文總統6月18日終於表示成立「台灣援港專案」,從7月1日開始,成立「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提供港人來台就學、就業、投資創業、移民定居,以及跨國企業、國際法人團體來台等專案諮詢與一條龍式服務。對於有安全疑慮的個案,以及自由受緊急危害的港人,更會以專案方式來盡速協助。

據聞截至7月中,已有約700人查詢相關事項。不過,據台灣陸委會主委陳明通說,此行動專案是援助(Support),不是救援(Rescue),而且此專案僅適用已經來到台灣的港人,意思是不會接受偷渡人士。

至於會否收容所謂勇武派的街頭示威者?台灣方面一直顯得非常疑慮。據台灣法務部解釋,政府會審核前科、情資資料做參考,有「國安」、公安疑慮者不予許可,「但是會審慎考量」。
有在台灣當地為港人提供相關協助的民間團體曾指出,從去年7月以來,有高達200位香港抗爭者到台灣尋求「政治庇護」,但獲得居留權的只有數十人,其他人只能以不斷延長簽證的方式繼續居留。

英國:BNO護照優惠排斥年輕人

香港回歸前,英國曾向中國承諾,英國國民(海外)護照( BNO)只屬旅遊證件,持有人不會獲得居英權。

然而,在港區國安法公布實施之後,英國7月2日宣布,將着手修改入境規則,准許300萬名符合申請BNO護照的香港人及其家屬在英國居住、讀書或工作5年,5年後可以申請定居,再居住12個月後申請入籍。

在反修例事件期間,英國不屬於暴徒出走尋求政治庇護的熱門目的地。據英國政府數據,2019年第四季至2020年第一季,收到共13名港人提出庇護申請,至於進程如何,英國方面未有進一步透露訊息。
英國新一輪對BNO護照持有者的特別安排,由於目前仍未有細節及實施細則,暫不知會否令英國成為最新的暴徒潛逃熱點,但由於要在97年前出生才具備申領BNO資格,即表示年齡23歲以下的街頭暴徒,不會受惠於這個計劃。

美國:強調和平與勇武派「割席」

美國國會參眾兩院因應港區國安法,提出「香港安全港法案」(Hong Kong Safe Harbor Act),給予可能遭國安法「迫害」的香港人,所謂第二優先級(Priority 2)的政治庇護。

法案適用對象包括:因和平表達政治觀點、和平參與政治活動及組織而對遭到迫害有充分擔憂;曾因和平行動被正式控罪、逮捕、定罪者;或上述兩大群體的中國籍配偶、子女、父母。法案將在實施五年後失效。法案同時亦規定,可在香港或第三方國家完成庇護申請,若審查後成功取得庇護資格,之後可申請成為美國永久居民或公民。

對於這條「香港安全港法案」,不厭其煩地強調「和平」兩字,包括和平表達、和平參與、和平行動,明顯是要與勇武派「割席」,非常乎合美國一貫對盟友用完即棄的作風。

澳洲:只歡迎技術勞工及留學生

澳洲內政部數據指,自去年11月起,最少有62名港人向澳洲申請庇護,據聞當中只有少部分申請被拒。澳洲又因應港區國安法實施,7月9日宣布為持有技術勞工和畢業生簽證的港人延長簽證5年,之後可申請成為永久居民。

一名曾參與去年11月理大及中大示威的前線示威者,接受當地傳媒訪問時表示,因為有親友催促他盡快離港,避免日後被「秋後算帳」,於是他1月持旅遊簽證入境澳洲,3月申請臨時庇護簽證。他說:「沒有人想離開自己的居住地,搬到另一個國家。」

不過澳洲當局審批庇護申請的時間甚長,內政事務部2018年向國會提交的數據顯示,平均審批時間長達8個月,有時可能需要等候逾3年。澳洲移民部門表示,不保證港人在簽證到期後可自動獲得居留權,他們要接受品格審查和國家安全審查等安排。

加拿大:單純示威者不能獲庇護

在香港,持有加拿大護照的香港人多達30萬,加拿大《環球郵報》引述知情人士報道,去年1月1日至今年3月31日期間,總共有46名香港居民向加拿大提出庇護申請。

加拿大組織Hong Kong Culture Club創辦人Gloria Chang表示,她個人知道有28個香港居民曾經向渥太華提出政治庇護要求,大部分都是比較激進的反修例示威者。有申請者表示,香港警方4月拘捕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以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15名反對派人士,擔心返港後會被即時拘留。

有溫哥華移民律師認為,在加拿大當局的申請審查當中,申請人必須說服官員,而單純以香港示威者這一身份,不足以申請庇護,要視乎他們能否證明到,自己回港後有可能遭受嚴重檢控,會否在國際標準下受到虐待,以及他們有沒有其他選擇,要滿足這些條件並不容易。

根據加拿大移民部資料,要完成難民保護申請需時約22個月,等候過程中可申請工作准許證,完成後再需時約22個月才能成為當地永久居民。

加拿大華人及東南亞法律援助中心總監吳瑤瑤解釋,就算庇護申請被拒,加拿大政府也會再次進行風險評估,決定是否把申請人遞解出境,這個程序又會花幾年時間。

示威者尋求加拿大政治庇護,需先滿足一些條件。
示威者尋求加拿大政治庇護,需先滿足一些條件。

律政司慎重考慮 覆核保釋條件防潛逃

律政司發言人早前表示,由於近期相繼有被起訴人士潛逃,因此會慎重考慮日後在保釋聆訊時,向法庭提出禁止被告離開香港;亦不排除向法庭申請覆核已獲保釋人士的保釋條件。

律政司又指,根據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被控人有權獲准保釋候審,除非法庭覺得有實質理由相信被控人會不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在保釋期間犯罪或干擾證人或破壞或妨礙司法公正。
控方一般會徵詢執法機關的意見,若認為被告可能棄保潛逃、妨礙司法公正或再犯同樣罪行等原因,根據案情,控方可向法庭反對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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