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釋法】人大首次就《國安法》釋法 李曉兵:強調行政主導體制 凸顯行政長官憲制角色

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關於《香港國安法》第十四及四十七條釋法草案,明確了無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是否能處理涉國家安全案件一事,屬行政長官及國家安全委員會處理的範疇。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並就釋法的內容及一些關鍵問題,以答記者問的方式作了詳細說明。
南開大學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曉兵認為,這次人大釋法是明確和強調了行政長官作為香港特區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的憲制責任,將行政長官的憲制角色凸顯了出來,是強調香港特區行政主導體制的釋法。與之前的五次釋法相比較,這次釋法顯得從容、有條不紊,中央與特區之間良性互動,也表明對「一國兩制」實踐規律的把握更為成熟。

文:文 武

李曉兵指出,內地憲法學界高度關注這次人大釋法。香港基本法在回歸二十五年的時間,全國人大常委會一共解釋了五次,這次是首次對國安法作出解釋。而且,所涉及的是非常令人關注的黎智英案。《香港國安法》2020年6月30日實施後,黎智英案迅速成案,辦理了兩年多,到審訊階段卻遇到一個新問題,就是黎智英要聘請英國大律師Tim Owen為其辯護,是一個意外的法律操作。

全國人大常委會一共解釋了五次,這次是首次對國安法作出解釋。
全國人大常委會一共解釋了五次,這次是首次對國安法作出解釋。

內地憲法學界高度關注

南開大學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曉兵
南開大學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曉兵

在律政司多次提出反對和上訴之後,香港終審庭最終沒有接納律政司的上訴理由,李家超以特首及香港國安委主席的身份,發表聲明,建議提請人大釋法。李曉兵認為,特首的聲明強調了他的兩重憲制身份,一是作為特首的身份,既是香港特區的行政首長,也是特區的代表,二是成為國安委主席的身份,國安法賦予他憲制角色和職責,他必須履行相關職責。而行政長官建議提請人大釋法,則是建議國務院港澳辦,將有關建議上交國務院,由國務院提請人大釋法。

李曉兵指出,國安法落地實施之後,雖然已經預料會出現釋法的要求,但這次釋法仍然在香港社會引起爭議,提出難題。他指出,在國安法落實後的兩年多內,香港法院曾審理過唐英傑案、譚德志案,這兩宗案件都引起很多爭議,香港的法律界,特別是法院,總體上能把握住國安法的立法原意和法理依據,特區政府與中央也有溝通渠道,可以處理好一些關鍵的法律難題。

釋法前社會存有爭議

行政長官李家超提請釋法。
行政長官李家超提請釋法。

但就這次特首建議提請人大釋法,香港法律界有爭議,有些人認為沒有必要啟動人大釋法,認為香港自已能夠處理好這一問題,也有些人認為終審法庭已有裁決,不宜再提請人大釋法,此外,今年年底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本身有許多重要的議程,釋法是否能列入會議議程,也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

在特首提出提請釋法建議之後的一個月,社會上的爭議不斷,在臨近人大常委會會議的前幾日,反對釋法的聲音高漲起來,甚至連一些原本支持釋法的人,也出現反覆,認為可以由香港自行解決問題。

特區內部已窮盡辦法無力解決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等五名終院法官,一致裁定許金山上訴得直。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等五名終院法官,一致裁定許金山上訴得直。

李曉兵認為,律政司已透過上訴,與香港法院溝通了最少三次,最終在終審法院,由張舉能與另外兩位法官組成的上訴委員會作出終結裁決,沒有接受律政司提出的上訴理由,這說明,這一爭議在特區內部的妥善處理空間已經窮盡了渠道。

直至人大常委會會議召開之後,才明確提請釋法已經列入會議議程,在程序上有了確定性,在會議結束前,通過了釋法的決定,事後,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的發言人,透過答記者問的方式,作了詳細的說明,其中既包括全國人大解釋基本法和解釋國安法的關係,以及人大釋法的類型,過去幾次釋法經驗對這次人大釋法的意義和價值,也包括這次釋法的重點、關鍵問題等,把這些問題進行了明確強調。

釋法是「一國兩制」重要實踐

李曉兵認為行政長官要敢於表達政府的立場。
李曉兵認為行政長官要敢於表達政府的立場。

李曉兵認為,這次人大就國安法的釋法塵埃落定,是香港特區「一國兩制」的重要實踐。這次釋法把行政長官作為國安委主席的憲政責任作了明確和強調,也可以說是提醒,對於行政長官的重要憲制角色,進行了肯定,也可以說是行政長官的憲制角色更重要更凸顯出來了。

基本法規定了行政長官主導的政治體制、憲制架構,但是,在過去二十五年落實得不是非常到位,不是非常充分,而且,往往會引發爭議、質疑。國安法維護和強化了行政主導的體制,賦予了行政長官國安委主席的角色,這是新的憲制角色,賦予了新的職權,而職權本身是代表了憲制責任。這次人大釋法實際上是從這個角度進行明確、澄清、強調和提醒,香港特區國安委是可以作出決定的,國安委的決定也是具有「一錘定音」的效果的,不容置疑,不能提起司法覆核,不能進行司法審查的,法院對於你的決定必須保持尊重和接受,實際上是給了香港特區行政長官一個重要的憲制意義的權力。

行政長官要敢於運用憲制權力

他認為,行政長官要敢於運用這一憲制權力,敢於表達政府的立場,這既是職責所在,又是香港特區行政主導體制得到強化支持性的制度,要善於運用這個重要的法律規定,要善於把這些規定、制度運用落實,實現香港特區有效治理的目標,讓香港特區行政主導的政治體制能運作起來。

比過去五次釋法更從容

黎智英
黎智英
英籍御用大律師Tim Owen
英籍御用大律師Tim Owen

李曉兵指出,從整個過程看,這次人大釋法與前五次釋法相比,顯得更為從容,可以說是有條不紊,從容不迫,沒有甚麼拖泥帶水。按部就班,自然地列入會議議程,迅速地作出決定,而且決定的內容清晰,一目了然。

在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解釋,人大法工委答記者問之後,香港特首及特區政府發表聲明,一是表示歡迎,感謝,也表態要落實這個解釋,履行好憲制責任,包括本地法律的修改,在國安立法的問題推動也作出表態。李曉兵認為,這反映出,透過這次釋法看到中央和特別行政區之間良性的互動,也表明對「一國兩制」實踐的探索性、開創性、創造性這方面越來越有信心,也表明對一國兩制實踐規律的把握更成熟。

香港法律界仍有觝觸情緒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

對於這次釋法,香港法律界、法學界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認為釋法擴大了特首的權力,但無釐清權力的局限,以及法庭在何種條件下應向特首及國安委提請證明,會令香港的法治受壓。

對此,李曉兵認為,香港的法律界和法學界仍未完全把握《香港國安法》的智慧和精髓,對於國安法的基本原理和法理邏輯還需要一些時間去內化和領會。

他指出,提出這些看法的香港法律界和法學界人士,並非不能理解和領會「行政主導」,而是內心對這次釋法存有觝觸情緒,他們對英國留下的普通法傳統比較重視,但沒有看到特區有效治理目標的實現,「一國兩制」實踐的展開,是一個更加宏大的廣闊的天地,也看不到一代人責任和使命,如果不進行轉化,認識,去實踐和探索的話,「一國兩制」的發展就要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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