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法院推動法律科技早着先機、快人一步。
早於2002年,深圳法院已率先推出「電子立案服務」,其後各地法院大力推動各項訴訟活動在線完成,包括通過語音識別、電子證據展示、文書自動糾錯、電子卷宗隨案生成、智能輔助辦案、審判流程管理等模塊化應用,逐步將分散的「個體司法實踐和經驗」,深度集成整合為開放、共享、智能的綜合運用模式。
2017年起,杭州、北京、廣州的互聯網法院相繼成立,專門負責互聯網案件的新型法院,特點是在線審理。2020年全國法院通過信息化手段,估計相比於傳統訴訟方式,減少了群眾出行約8,800萬人次,節省群眾出行時間約1.2億小時。
電子化已成內地法官習慣
「香港法律周2021」活動上,國家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合作局副局長何帆法,曾透過視像會議,分享內地法院的做法和經驗。他本身曾參與過設立互聯網法院、制訂司法人工智能等研發活動。
「我們的法官由於長期習慣於閱讀文件,查看呈堂證供,所以(互聯網法院)存在很多問題,例如電子追蹤不夠清晰,一些法官做不到筆記,又不時掉線。有法官指當事人定了格,不能繼續進行查證。」何帆說,雖然推動過程中受到阻力,但隨着技術不斷改進,慢慢法官也開始歡迎新做法,他們只需看屏幕便可做到電子追蹤及作出裁判。
「(現時)電子化、訊息化已成為法官習慣。」何帆舉例說,上海2017年已上線為刑事案件做試點。當某人被捕後,系統會按照過往的大量裁判規則,提示哪位法官曾作出過甚麼裁決,以及提示作出討論。
何帆更指出,自從 2020年疫情後,訴訟已在互聯網法院全面推廣,線上、線下訴訟有同等法律效力。內地將繼續完善互聯網司法、人工智能的適用情況。
法院改革慢動作 疫情竟成發展契機
2018年《施政報告》,特首已提倡對法律科技要有所發展。不過,本港法律科技其實遲遲未成氣候。以推行「文件電子化」為例,雖然法院早於1990年代已開始電腦化,但至今大多數法庭程序仍以紙本方式進行,非常依賴人手操作。
資料顯示,司法機構2013年獲批超過6億8,000萬元,推行「資訊科技策略計劃」,包括開發一套電子檔案處理系統,更預計於2019年底在各級法院完成。不過,該計劃進展非常緩慢,網上提交原訴文件、付款等電子服務,至今仍未全面推出。
第五波疫情或加快改革步伐
據世界銀行2019年研究,香港「法庭自動化」評分偏低,在0至4分中只取得1分。同屬「亞洲四小龍」的新加坡及南韓,則取得最高4分。司法機構2019年中曾預計,整個工作計劃的目標完成日期,須延後33個月至2022年9月。
回顧兩年之前,法庭曾因疫情嚴重而「停擺」超過三個月,積壓大量案件不能審理。不過,當時的停擺催使司法機構正視法律科技的重要性,才變陣開始試用視像遙距聆訊,結果為本港法律科技發展跨出一大步。直至2021年9月底,本港各級法院已舉行超過1,000次遙距聆訊。
在第五波疫情下 ,法院再度停擺,法律界正關注會否成為另一次契機,以推動本港法律科技另一次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