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新冠病毒檢測一直備受詬病。其實吳桐山早在今年8月份已經在《堅料網》撰文,說「香港檢測方式荒謬」,因為留「口水樽」自己取樣檢測有很多問題。第一、很多人不懂得正確取樣,包括如何將深喉痰液吐出來,其實不是每個人都會;第二、太容易造假。因此我一直認為,香港這種「口水樽」取樣是「莫須有」,純粹得啖笑。
到今天,12月底了,政府專家組的袁國勇才出來說,過去一年高危群組的深喉唾液檢測樣本中,3%的樣本無法檢出人類基因,「即係水喉水」,有關人士未必誠實交回深喉唾液樣本。
大哥,這還需要費一年時間去統計才發現?幾個月前我用腳趾頭都想得出來,這是一種荒謬的檢測方式。
我本人以及我的家人,曾經兩次用過這種「口水樽」檢測,過程就是取一個採樣套裝回來,然後自己吐痰進去。但其實這樣採樣非常不準確,因為如果你不懂得正確吐痰,而只是弄了一些口水進去,因為口水是不斷更新,如果病毒量不高,有可能檢測不出來。如果你要造假,實在太容易了,你可以找一個檢測過是陰性的人借口水,因為不是檢測DNA,政府也沒有你的DNA數據,不可能知道樣本是誰的。因此,今次找到的3%的人,只是比較簡單粗暴、偷懶的人。實質上,我非常十分肯定,有造假或者有問題的樣本的比例,絕對是雙位數,而不是3%。
政府可以追查執法,但執法成本太高。我親身試過,其實你採樣之後,把樣本瓶和填寫的那張表格,交去收集點,是不會有人核對你的身份。也就是說,那張表上面的身份資料,你完全可以隨便填,只要你留的電話是正確的,可以收到短信,你就可以收到檢測結果。所有人都知道,香港有樣嘢叫「太空卡」,電話號碼不實名制,隨便33元買一張號碼卡就可以。一旦收到是陽性,我想逃避的話,我只要扔了這張卡。當然,收集點現場有大喇叭廣播,說提供虛假資料是刑事罪行,說明其實政府都知道不少人提供虛假資料。警方可以調查,包括翻查閉路電視、購買交易記錄等等。但哪怕是50萬人參與檢測,3%都已經是15,000人,犯罪門檻實在太低、成本太低,警方執法成本太高了,要執法根本不切實際。
一句話,特區政府的做事邏輯就是假設所有人都是君子,都一定不會造假,因此政府做事設計的程序,是漏洞百出。官員假設所有人都不會去鑽漏洞,但這顯然是不可能的。
大家要明白,堵塞病毒是要徹底,也就是說最好沒有一個漏網之魚,因此做事設計的程序一定不應該有明顯漏洞。通過執法殺雞儆猴是沒有意義的,第一、我要的是零漏洞,無論你殺多少只雞,都有勇敢的猴子,你只能用他律堵死;第二、殺雞儆猴是需要司法程序的,就像去年的黑暴,很多案件到現在還沒審判,等你抓住這些檢測造假的人,審判他們、處罰他們,等結果出來疫情早過去了。
因此,對於「口水樽」,我只有一個態度,就是馬上取締這種無聊的、漏洞百出的、防君子不防小人的荒謬做法,全面推廣醫護人員採樣檢測。成本高?成本低但漏洞百出有甚麼用?美國、歐洲的醫護人員工資不低嗎?為甚麼人家都用人工採樣,香港就要搞「口水樽」?不夠人手?可以向內地要求支援,中央不是說全力支援香港嗎?內地每一個城市發生疫情,無論是吉林、北京還是新疆,都是周邊地區派員去支援的,否則如何幾天之內做上百萬人的檢測?香港這個特區,就要「特」到不能支援了?特區政府開口了,中央不支援是中央的問題,但你特區政府不開口就是草菅人命。
文 : 吳桐山
學研社成員,時事評論員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