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出台,條文相比預期的較「辣」,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湯家驊認為,「港區國安法
是「藤條」,但只用藤條無法教好小朋友,期望之後會有「波板糖」,令港人順利地「二次回歸」。
坊間早有相類似的言論,認為政治不外乎是「胡蘿蔔」和「棍子」,所謂「一手硬、一手軟」;因此立法之後,總會有寬鬆懷柔政策,認為「藤條」過後,將會又再「派糖」。有時評人相信,通過「港區國安法」之後,很快將會重啟「自由行」,並將會有一系列對香港有利的金融政策出台,中央政府亦會想盡方法令香港經濟起死回生。
筆者對這種「中央很快會派糖」想法不敢苟同。香港自回歸後對國家的重要性每況愈下,現時僅佔國家GDP大約2%;這種中央頻頻向香港「派糖」的情況,未必會再發生:
1. 以中央政府的立場來說,香港特區政府自回歸以來,一直無力訂立23條,亦任由港獨勢力的滲透,乃至去年中爆發持續長達半年的暴動。中央政府逼於無奈下為香港訂立「港區國安法」,以補特區政府之過失。港府做不來的事情,由中央政府負責,「立法」是為香港好,本身已算是「派糖」了。世上又豈會有「派糖」之後又再「派糖」的好事?
2. 訂立「港區國安法」之後,國家制定的「執行機制」是否湊效呢?這才是關鍵所在。中央亦不可能認為僅立一條法律便可以解決23年來的矛盾,還要確保這條法律在港有效落實,才能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立法的震懾力,亦取決於觸犯法例的人,有否得到應有的懲罰?刑期是否有阻嚇力?那些主張港獨、不斷籠絡外國勢力的政客及金主,又會否被繩之於法呢?港府會否因為涉案人士身份特殊便繼續一如以往的不了了之?傳媒、教育界、司法機關和政府各大部門的害群之馬,又有沒有受到應得的懲罰?
立法只是第一步,確立有效「執行機制」是第二步。現在只是「由亂到治」的開端,又豈能急於「派糖」?
3. 儘管政治不外乎是「胡蘿蔔」和「棍子」,但現時不過是處於「亮劍」階段,「棍子」還沒有真的打出去,怎會在還沒有「罰」的情況下就「派糖」?現時,不僅是反對派仍在惡意批評「港區國安法」,特區政府高官及建制派的發言,亦對相關條文有「弱化」之嫌,甚至乎「口徑」與中央官員不一致。很明顯,無論是建制或泛民,都需要為過去23年以來的所作所為深切反省。全港上下尚未「知錯」,怎能指望「有糖吃」?
4. 自2003年以來,國家對香港的「派糖」,例如是「自由行」及「國企來港集資」等等政策,都是處於「互惠互利」的基礎下才能產生。儘管政策對香港有利,但對國家亦同樣有好處,絕非無條件的「派糖」。但近年,香港社會過分投入政治爭鬥,不斷內耗而損失了不少機遇。香港的影響力及對國家的重要性已越來越少。試問香港還有甚麼「過人之處」,可以跟國家「互惠互利」呢?
總括而言,國家對香港實施的「港區國安法」尚算在起步階段,要成功的把「執行機制」落實,才算是有成果。除了透過立法阻撓及懲罰犯法的人之外,港府還要全面作出改革。簡單來說,推行「港區國安法」絕非一條簡單的「藤條」或「棍子」。改革才剛展開,又怎會這麼快便「派糖」?
至於「通關」及「重啟自由行」等方面,始終要看疫情,跟「港區國安法」是兩回事。如果港府的防疫做得好,消除了本地感染個案,並有效的阻隔來自歐美各國的疫症,自然可使國家及各地方政府放心「通關」。
否則,港府連一個簡單的「健康碼」也遲遲未能弄得出來,且對歐美來港的人還是採取「家居隔離」而沒有堅持在「指定場所隔離」,又如何讓國家及各地方政府安心放行呢?
文 : 寒柏
從事金融業,自由撰稿,醉心武俠小說創作;近期發表《汴京遊俠傳》、《獵頭交易》、《清明上河記》和《天人》等小說。著作還包括《金庸雅集:武學篇》和《金庸雅集:愛情、影視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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